「很开心吧?嫁进豪门。」寧御光对着我冷嘲热讽。
没错,我要结婚了。对象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大企业富三代。或许大家都很羡慕我,但我厌恶极了。这桩莫名其妙的婚姻彻底打乱了我的人生。我才十七岁,正常来说我应该要跟着闺蜜到处去疯才对——但是我并没有。
我外公的好兄弟在年轻时为了创业,向他借了一笔钱,最后创业成功成了大公司的总裁,后来想还钱时才发现找不到外公了。反正,就是等到他上上个月在医院吊着最后一口气时,立下“御光必须和江洛的孙女结婚,且育有两个以上的孩子,方能拥有继承权”这种牵拖别人孙女下水的鬼遗嘱。
最后,寧御光的爸找到我外公了,唯一到达合法结婚年龄的人——也就是我,就“顺理成章”成了他的“未婚妻”。
妈的,我根本不认识他。
你能想像,高高在上的寧御光居然每天南下来这个鸟不生蛋、狗不拉屎、乌龟不靠岸的乡下找我吗!当然,这不是他愿意的。是他爸逼着他来找我,而他一来我家,我爸妈就会笑着欢迎他,要多狗腿就有多狗腿。他心里明明对我爸妈鄙夷到不行却还是装作彬彬有礼的样子,直到走进我房间和我独处时才摆臭脸给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