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锐再回来时,看到的就是谢锦依手中握着个大金锭,一脸高兴地问他是不是可以走了。
他忍不住笑了,想想还是有点于心不忍,从怀中掏出一个荷包递给了她,道:“财不可露眼,放进去收好。”
第10章 捉弄
谢锦依正嫌用手拿着麻烦,毫不犹豫地接了过来,将金锭放了进去,拉紧袋口的抽绳,细白的手指勾着绳子转了转,沉甸甸的荷包绕着手指晃了两圈。
她心道,这样可就方便多了。
重锐手臂一申,轻易地将荷包抢到了,谢锦依一愣,他扬了扬荷包,一脸戏谑:“殿下若是在外面也这样勾在手上,就也会有人像我这般抢。”
谢锦依脸色微红,但看着重锐微微翘着的嘴角,又觉得心中有些不服气:“我这是没留神才被你抢了去,在外面自然不会这样。”
重锐摸了摸下巴,拖长尾音“唔”了一声,眼神促狭。
虽然他没说什么,但谢锦依从前见惯了他这副的模样,吊儿郎当的,随时会捉弄她。
她皱了皱眉,有些戒备地看着他。
重锐咳了一声,捏着荷包绳子,指了指自己腰带,朝她展示:“看到这个了吗?挂在腰带上,像这样。”
腰带上有细小的钩子,可以用来勾住荷包绳子,他朝谢锦依示范了一遍,又把荷包取下来,还给她。
谢锦依原是想着牢牢把荷包抓在手里,现在被重锐一提醒,这才知道原来是要这么做,脸色更红了,抿着唇将荷包挂到腰侧,然后外衫一遮,果然就把它完全挡住了。
重锐点了点头,一脸夸赞的模样:“殿下果然很聪明。”
谢锦依:“……”
反讽吧?这就是反讽吧!
她这时才发现,重锐换下了平常的黑衣轻甲,穿了一身灰色武袍,看着布质就很粗糙,后面还背着一顶斗笠。
她撇撇嘴:“你为什么穿成这样?”
重锐琥珀色的瞳仁中闪过一丝狡黠,将斗笠戴到头上,往下压了压边沿,遮住了大半张脸,只让人看到下巴。
他闷声笑道:“因为待会儿殿下是小姐,我是小姐的仆人。以后殿下在去晋国的路上,自然也是需要掩饰身份的。”
谢锦依想起了她的皇兄,他有时候出宫也换装,掩饰身份。不过皇兄是肯定不会穿这种粗布衣裳就是了。
她以为重锐只是顺便带她逛一下,没想到还特意换了个身份,挺周到的。
之前总觉得他会捉弄她,看来是她小人之心了。
谢锦依有些不好意思,想到自己身上的流光锦是贡品,谦虚地问道:“那我是不是也换一身普通些的比较好?”
少女的声音清脆好听,带着疑问和纠结,重锐用手指顶了顶斗笠,就见她仰着脸,漆黑的瞳仁也在认真看着他。
重锐身形高大,谢锦依只到他的肩膀,他看着她时,目光不得不微微垂下,让他整张脸都柔和了两分。
他说道:“不必了,这样便很好,普通百姓也不认得流光锦。”
谢锦依皮肤细嫩,流光锦亲肤如无物,所以她从来只穿流光锦制成的衣裳,不用换自然是最好的。
她点了点头,脸上已是带了掩饰不住的兴奋,催促道:“那我们快走吧!”
千机营毕竟是燕国重地,寻常人都不能靠近,所在的地方离百姓自然也有段距离。重锐骑马带着谢锦依来到街上,身后跟着几骑近卫,快到集市时下了马,将马留给近卫,两人走了进去。
千机铁骑战功显赫,重锐作为主帅,获得的封地自然不会差。
昀城虽然比不上皇城繁华,但也比许多地方富庶,集市中自然也非常热闹,加上靠近边境,各国之间通商,所以昀城街上能看到不少穿着异国服饰的人。
城中大街人来人往,两边商铺鳞次栉比,还划分了小摊区,布局清晰,偶尔能看到有士兵在巡逻,放眼看去,热闹却又不失秩序。
进了集市之后,重锐就自觉地站到谢锦依身后。四周都是人,谢锦依总觉得很容易被撞到,忍不住回头看重锐。
重锐被斗笠挡得只能看到下巴,声音却带了笑意:“我在的,别怕。”
谢锦依确实怕跟重锐走散,此时被看穿心思,耳尖一热,恼羞成怒:“谁怕了,你不要胡说。”
少女脸上飞红,被白皙的肌肤衬得艳若桃李,那身华贵的衣裳便是锦上添花,在这闹市中耀眼至极,引得不少人偷看。
有年轻男子甚至想上前搭讪,然而刚走出一步,混在人群中的近卫便抬了抬刀,挡住想搭讪的人。
谢锦依自然是不知道这些的,重锐忍笑中带了些无奈:“是小人不好,小姐不要生气了,外面比不得家中,你看,大家都在看着你呢!”
被他这么一提醒,谢锦依才发现许多人在看着她,以为是自己当中发脾气,引人注目。她顿时就不吭声了,鼓着腮转过身,继续往前走。
“糖葫芦嘿,又酸又甜的糖葫芦!”
“祖传胸口碎大石!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各位看官赏个脸,叫个好,投个钱!”
“转运风车,手指动一动,好运就相随!”
……
谢锦依看着什么都新鲜,摊主们见小姑娘生得漂亮,也很卖力介绍。她眼里充满了好奇,也有看到想要的东西,但她才逛了不是很久,不想拿着东西继续逛,于是便什么也没买。
重锐见她看了糖葫芦几次,觉得有些好笑,说道:“想吃就买。”
谢锦依昨日重生后便昏睡了一天一夜,今早也没吃多少,现在确实是有些饿了。她在宫中没见过糖葫芦,只觉得那一颗颗果子像红玛瑙,裹着一层糖浆,色泽诱人。
这时,一个年轻妇人带着对姐弟,给弟弟买了一串糖葫芦,姐姐也想要,妇人却说:“这是小孩子吃的,弟弟还小,你都多大的人了,吃什么糖葫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