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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峙(邻居和竹马小型修罗场)(1 / 2)

童眠扭过头,“别那样叫我。”

“怎么,你不喜欢?”叶琛佯装惊讶,把手放在微张的嘴前,看上去娇憨可爱,“那是谁之前整日整日地逼着我要这样叫她呢?你说呢,公主殿下?”

真是的,羞耻死了。

童眠真想把耳朵捂住,不再去听他的胡言乱语。

原来一个人的变化能大到这种程度,他们才几个月不见,叶琛的性格就发生了这般天翻地覆的改变。

以前的他,不说像如今尖牙利嘴,连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

整天待在教室角落里,不与任何人交流,偶尔跟她对上视线,或是跟她说话,白净的一张脸就会涨得通红,支支吾吾,好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相熟之后,情况有所改善,但只针对她而言。

面对其他人,还是一概垂着头,用头顶招呼人,没有任何的人际交往关系。

但只要涉及跟她有关的事情,他就会从那种疏离、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里抽身出来,用动物一样湿漉漉的眼神盯着她。

十成十的乖巧。

眼下的那颗泪痣也会随着眨眼的动作而上下颤动,平添几分柔弱。

他话少,一紧张就容易结巴,怕在她面前闹笑话,一直说得很少,无论问什么都以“嗯”、“好”、“可以”来回答,鲜少流露真正的想法。

有一次午休,童眠照例拿着饭盒去他的座位找他,没见他的身影,想着应该是去上厕所了,不一会儿就会回来,索性坐在他的座位上等他。

坐下的时候,衣服碰到了位子口,有什么东西掉了下来。

童眠放下饭盒,弯腰去捡。

是一个厚本子,随着掉落的动作,书页翻落,正好到了夹有书签的那一页。

她发誓,原本她真没打算偷看,只是拿起来的时候余光不小心瞥到一行字,好奇心被勾起,于是她想着:

我就只看这一面。

叶琛回来的时候,就看到她翘着二郎腿坐在他的位置上,有一搭没一搭地用手指敲打着书桌。

他走过去,脸一红,“……我,我来晚了,老师找……找我有点事。”

她用脚踢了踢他的小腿肚,不怀好意地笑,“听说,我是你的公主殿下?”

叶琛脸上的那一点红晕顿时延展到整个面部,甚至连脖子都变成了淡淡的粉色。

他不打自招,“谁,谁说的?”

童眠没回答他的问题,双脚勾住他的脚,不让他离开,憋着笑,“来,叫声公主殿下听听?”

从那之后,逼他说“公主殿下”就成了她最爱的事。倒不是喜欢这个称呼,只是单纯地想看他难为情又不得不妥协的样子。

也许她骨子里就是个变态,喜欢看这种逼良为娼的戏码。每次看他被逼得走投无路,声若蚊蝇地说出“公主殿下”的时候,她就升起异样的满足感。

原本的深意被恶趣味所替代。

久而久之,她也就渐渐地忘了他是以怎样的心态在日记里写出“公主殿下”这四个字的。

日记里,他这样写道。

她很漂亮,很可爱,像童话故事里会出现的公主殿下。

后来,他把日记带回家里,她也再也没有看到过那本装有满腔爱意的日记,所以自然也不会知晓他之后写下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更不知道里面包含了他怎样的心愿。

我希望,我能成为童话故事里弱小的灰姑娘,让公主殿下来拯救我。

这些密语,童眠无从得知。

所以再次相见,即便那张脸还是原来的模样,没有丝毫改变,但身上那股妖冶的气质却与之前大相径庭,以至于童眠没有在第一时间认出他来。

之后多次回想起来,记忆中他们的脸慢慢重合,但她还是下意识地否定掉了这个可能性。

这么多年养成的性格和气质,怎么可能说变就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