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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美花魁拒做怨种后1 我养的蛇奴变成……(2 / 2)

可他还是来晚了,他策马追到大漠边缘的时候,那抹身影已经没入尘沙之中,漫天飓风卷起黄色的沙土,模糊了所有人的视线。

席风目眦欲裂,想要追上去把心上人找回来。

可是他是皇帝,手下怎么能眼看着他走进飓风里?

他们带着席风紧急撤离,离开了危险的大漠,神谕消失,女主角再也没从大漠走出来。

后来,席风回到了皇都,颓废一场,重新回到朝堂。

他的后位永远空悬,皇后成了他心中永远都抹不去的朱砂痣。

皇后为江山社稷牺牲,安抚了神明,再也没人提她不光彩的出身。

她的名字被写在史书中,紧紧挨着皇帝,永远在一起了。

乔薇薇捏着鼻子翻完了剧本,回神看看镜中的自己,她左看右看,就觉得她的脸上写满了“怨种”两个大字。

说到底,这BE狗血小虐文的女主一辈子,还是为自己的仇人做了嫁衣。

乔薇薇皱着眉想了很久,都想不通那什么神明为什么只要她一个人,她觉得这单纯是为了虐而虐,这跟本说不通呀,就因为她是女主么?

乔薇薇觉得沙漠那种地方,谁去谁都得死,这根本不是什么神不神鬼不鬼的问题。

她想找更多关于那邪门儿神谕的蛛丝马迹,但是她手里的剧本全都是男女主的爱恨情仇和女主帮男主复国在青楼里的忍辱负重,那些个神谕太子传说什么的,通通都是背景板罢了。

所以她根本无从得知,女主角走进沙漠之后便没有降下灾厄,到底是真的,还是只是巧合,只是一个为了虐女主角而设计的辣鸡剧情。

乔薇薇想不通,看不透,干脆关了系统,不看了。

还有一点,她觉得有点坑爹,她好不容易能用系统给她搞钱了,结果马上,她就来到了一个没有电子货币的时代。

不要男主角,不想待在这里,就得有钱,在哪里都得有钱,而且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席风那个狗东西出万两黄金买下她的初夜,不过也是想利用她罢了,她可不愿意承这个情。

乔薇薇重新拎出剧本,开始找男主那些金手指。

很快,她就找到一个最肥的。

原剧情中,女主角又一次为了帮男主探听消息深涉险境,前往临州城首富之家贺寿,宴席之中,有人觊觎她的美貌,想要将她强行掳走。

女主角被人灌了药,行至半途才在马车中醒来,一个男人色眯眯的坐在她旁边,说要娶她回去当老婆。

她宁死不从,争执之中用发上银簪划了那个男人的眼睛,然后趁乱逃跑。

逃跑的路上,她走至悬崖,后面的追兵快到眼前,她不愿受辱,纵身跳下了悬崖。

悬崖上的大树接住她,起了缓冲的作用,保住了她的性命。

男主角知晓此事之后,来崖下寻她的尸骨,无意中发现了崖下山洞中的巨额财富。

这山洞中曾住着一个家财万贯的药师,这个天才药师曾因为傲慢医死了亲人,所以不愿再理俗世,带着自己的财产隐居在这里。

他这一生都没再给人治过病,但是研制出能够活死人肉白骨的神药,却成了他的毕生执念。

十年过去,他已化成白骨,死前最后一刻,他才把自己最后一炉药存入有灵的白玉瓶中。

药师在遗言中说,若遇有缘人,可帮他验证自己的心血,那么他的所有黄金便都赠与对方。

他开出了条件,但是即便没有人完成他的条件,只发现了他的遗言,也照样可以循着线索找到那些黄金。

乔薇薇决定把这个羊毛给薅走。

依照故事中所述,药师不但有一屋子的黄金,他那些药也成功了,那灵玉瓶子中保存的药十年后还散着沁人心脾的香气,还是刚出药炉时的样子。

后来,男主在战场受了致命的伤,女主角就拿出了这瓶药,男主吃完后吊了一口命,最后才得以痊愈。

起死回生肯定没有,但却是是世间再也难寻的神药。

乔薇薇站起身,打开门,看了看自己的左右,她的门口守着两个打手,是老鸨叫着看着她的人,刚才她站在栏边,也不过就距离房门几步远,她但凡再走远一点,那俩人就要扑过来抓她了。

但是只要她不逃跑,这俩人对她还是客气的。

果然,见她又推门,左边那男人问道:“姑娘是有什么吩咐么?”

乔薇薇点头道:“我今天又饿又困,你把晚饭给我端过来,我吃了就要睡觉,你们今晚都别来打搅我了。”

那人不疑有他,去给她端吃的了。

乔薇薇吃了口东西,然后看看窗边。

她住五楼,自己没有武功,是个菜鸡,没遇到男主之前,已经被这外面的世界吓得心死如灰,胆子也小,老鸨这几天都把她摸透了,所以不担心她从窗户逃出去。

她把桌子上的小瓷碗包了好几层的厚布,隔掉声音,摔在地上,还踩了两脚,然后把里面的碎瓷片拿出来,用它把床单给割成了布条,又把布条打了死结,连起来,最后拉着这根长绳子,从窗户缒了出去。

她出门之前换了一身不太显眼的普通白色衣服,还带了一根金钗子,在客栈用金钗子找人换了一匹马,然后骑着马朝那个能让她发财的悬崖而去。

她的马术还不错,上辈子,宋淮青还送了她一匹枣红色的小马驹,她给小马驹取了个名字,叫小草莓,后来,她带小草莓参加马术比赛,还拿了第一。

夜风有点凉,她只有一件裙子,挨冻了。

乔薇薇咧着嘴,想给自己买件厚衣服,但是她身上没钱,而且现在已行至城郊,根本什么都买不着了。

她策马与一个商队擦肩而过,商队要进城,路途与她相反。

商队中间是一个大笼子,笼子里面关着好几个南疆的异族美人,有少男也有少女,这些美人一水儿蓝绿色的眼睛,金色的头发,他们抱着身体挤在一起,衣衫破烂,也被这夜间冷风冻得瑟瑟发抖。

笼子的角落躺着一个男人,男人的长发盖住了他的脸,他紧闭着双眼,发着高烧,浑身滚烫,虚软无力,身上的骨头像是一寸寸被打碎了一样,剧痛无比。

可他一声未吭,依然躺在那里,他那身破烂的黑色衣衫挡不住手臂。

裸露出来的左臂皮肤上,生着恐怖的肉鳞。

商队的人随车而行,半路折返回笼子面前,见这男人还有一口气,一口口水吐在他的身上,骂了句晦气。

那人夹着马肚快步上前,走到了商队领头人的旁边,说:“大哥,他还没死呢,这要是带进城里给人看见,多晦气啊,再把咱们的客人给吓跑了!”

这男人是他们在南疆边缘的荒漠里发现的,他那张脸上和身上的皮肤上,全都生出了恐怖的肉鳞,也不知道是什么皮肤病,还是中了邪门歪道的毒。

领头人走南闯北,听过一种传说,听说那些深山里面的妖魔是可以跟人生孩子的,可那些孩子生下来之后人不人鬼不鬼,像人又像妖,他觉得这男人说不定是什么妖人,万一哪个喜欢猎奇的公子哥想买他下来回家捉弄取乐呢,这不也是一笔买卖么。

他的二弟显然不理解他这种行为,他觉得没人会买这种恶心的东西,所以一路过来对这男人非打即骂,连水都没给过几口。

领头人没好气的说:“这不就进城了么,你怎知道那些有钱老爷不喜欢这种玩意儿呢,你第一次跟队,什么也不懂,就两年前,咱们商队有个畸形人,身上长了三只手,你说吓人么,要是你,你是不是觉得恶心?可你知道那畸形人卖了什么高价么,他比那些美奴加起来都值钱!”

老二被他说得一愣一愣的,嘀嘀咕咕道:“这帮人这么变态呢……”

他回头看了一样,还是嫌恶,便干脆眼不见为净,走到了最前面。

乔薇薇骑着马来到城郊密林中,找到一个荒废的小茅屋,在那小茅屋的四周转了一圈,然后终于摸到了那个暗门。

那药师隐居山谷也偶尔要来到人市采买的,总有些药材,他自己没法在山里种出来。

所以他在这里挖了个地道,能直通崖底。

但这里十年不曾住人,屋子早就被风雪压塌了,上面也盖了一层厚厚的土。

乔薇薇被冻得身体发僵,没有工具,只能用石头刨土,这地方阴森森的,是密林深处,荒无人烟,时不时还有一两声乌鸦的嘶哑叫声,要是一般人,准要被吓死了。

可乔薇薇要是在这里被吓死,她明天就要被那老鸨给卖了。

她也不能骑着马一路跑,离开临州城,因为她解决不了自己的身份问题。

原主在山中的时候,被外面通缉,原来的身份根本用不了。

后来下山,被那群人骗走,那个头领跟官府有勾结,给她弄了个奴籍,她的卖身契在老鸨的手里。

不赎身,走到哪里都要被拦,所以只能继续挖,幸好这具身体下山之后一直吃苦,不是个走两步就要喘一喘的娇小姐。

乔薇薇挖到双手酸软,像是断了一样,这大冷天里,出了一身的热汗,才终于挖到了那被埋了十年的地道暗门。

她拎着煤油灯,走进了地道里,沿着陡峭的地道,走得怀疑人生,终于下到了崖底。

这地道出口通着风,与书中描述的一样,一堆白骨堆在椅子上,白骨的手中握着个白玉瓶,右侧书架后面的机关暗门里,藏着一室闪瞎人眼的珠宝黄金。

乔薇薇对那堆白骨拜了三拜,自言自语道:“菩萨,等我有空回来了,就给你挖个坟安息,你的东西我拿走了,你放心,我会用你的药救人的,也会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最厉害的药师。”

然后她拿走了玉瓶,又把金元宝和宝石哗啦啦装进自己带来的大包袱里。

她掂量着自己的斤两,没敢用力过猛,毕竟那陡峭的暗道,爬上去更不容易,等她解了燃眉之急,剩下的她可以留着以后再来取。

就这,她走走停停的,从暗道里面走出来的时候,天也已经亮起来了。

乔薇薇累到翻白眼,上马沿着原路离开,打算回去就好好睡一觉。

她出了密林,慢慢来到了人多的地方,此时太阳高高升起,集市的街道两旁已经挤满了做生意的商人。

临州城繁荣,有钱人也多,很多外地的商队也喜欢来这里做生意,乔薇薇看见不少新奇的小玩意儿,倒是比刚才精神了一些,可她现在太累了,不想下马逛街,只能等以后再说。

她骑马慢慢向前,很快便又路过了昨天擦肩而过的商队,这些人也占了个位置,那些异域的貌美奴隶全都被从笼子里带了出来,手脚拴上镣铐,跪在冰冷的石砖上,抬着头,等待路过的人挑选。

就只有角落那个黑衣男人,他依然躺在那里,虚弱得跪不住,眼睛都睁不开,只能默默受着煎熬,等待死亡的降临。

男人长发散落,盖住了脸,手臂因为今早的拖行染了泥污,狼狈不已。

男人默默的躺在那里,蛇毒已经将他的五脏六腑全部染得漆黑,连他身体里流的血都是黑的。

他的器官正在蛇丹的侵蚀之下慢慢化成脓血,他并非没有求生欲,不想活着,只是他知道,自己活不成了,他连动一下手指的力气都没有,更无法反抗这些人对他做的事情。

他的脑子浑浑噩噩,记不起事情,也不知道自己是谁。

只是冰冷的身体上好似是照到了太阳,原本是彻骨的寒凉,现在竟暖和了一些。

他觉得这算是回光返照。

男人微微睁开双眼,想要看清他在什么地方,可是他的眼前也是模糊一片,什么都看不清,只有一团一团的色块。

他不知道,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那双眼瞳并不是他自己的黑眸,也不似那些美奴一样的蓝眼,他有一双黄金色的眼瞳,眼瞳之上,是可怖的黑色竖瞳,那根本不是人眼。

现在时间尚早,所以街上人少,有个调皮的孩童靠近,想看一看这些颜色不同的奴隶,很快便注意到了最旁的男人,他好奇的上前两步,靠近了,就看见了这男人皮肤上的异样。污泥让那些肉鳞更加狰狞,乍然看上去,像是大片的伤疤。

那小孩瞪大了眼睛,哇的一声,被吓哭了。

小孩子的哭声引来不少人的驻足,马上,又有一个人发现了那黑衣男人的异常,他惊恐的后退一步,下意识的捂住了口鼻:“这是什么东西,这是不是生病了,你们居然把这样的怪物带进城里,万一传染给别人怎么办?”

男人的呼声让更多人靠近那个黑衣男人,黑衣男人面前的色块越来越多,可是他看不清、也听不清。

人们的声音越来越大,他们不敢凑近那个男人,但见他那皮肤上古怪恐怖的东西,都觉得那是什么病症,纷纷担忧起来。

“啪!”

一颗小石子砸到了那个男人的身上,有人叫嚣着让这支商队滚出去。

眼看事情要失控,始终提心吊胆的老二看向领头人,那领头人也没想到这次没人愿意看这种猎奇的东西,也害怕一会儿太阳高起来人多的时候影响生意,于是便指挥着自己两个手下,要把黑衣男人给拉走。

乔薇薇循着那熟悉的感觉,挤进了人群里,眼睛定在了男人的身上。

男人依旧看不见,他只觉太阳更烈了,比刚才还要暖。

乔薇薇蒙着面纱,挤进人群,抬手指向黑衣男人,站在人群前,对着领头人开口——

“这个人,我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