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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你管这叫金丝雀?11(1 / 2)

老爷子气得在后面嚷嚷:“你们俩说什么呢!”

乔薇薇被现场抓包,转过头的时候还朝老爷子嬉皮笑脸,“爷爷,你快来看呀,您种的茼蒿又绿又高,已经可以吃啦,您今天不想吃火锅吗!”

老爷子板着脸走过去,低头看他们的芍药花。

他问:“好端端的,怎么想起种花了。”

乔薇薇说:“春天和夏天最适合种花了,这么大的院子,不种点花花草草多可惜啊。”

老爷子说:“你们年轻人就是花里胡哨,我看我种的菜就挺好的,不但能看还能吃。”

乔薇薇点头赞同:“您说的对,现在就能吃了。”

老爷子:“……”

当晚,孔家老宅吃了顿火锅,涮菜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吃完饭,乔薇薇拉着孔麒继续去后院忙活,老爷子饭后闲着没事儿,也捧着自己的茶杯,带着自己的大鹦鹉跟在俩人后面看热闹。

他自诩身子骨硬朗,但是这把老胳膊老腿也干不来猫腰种菜的活儿,更何况这还是大晚上呢,光线本来也不好,所以就只能看着。

乔薇薇看着还算有经验,摸着什么工具都能说出个门道了,说起花来也头头是道,老爷子还夸了她两句,本来还想问她以前在家是不是也经常种花,可是话到嘴边又被他给咽回去了。

这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么,乔家剩下那些人,现在还都音讯全无呢。

外面流言四起,说起乔家人,全都觉得是找不回来了,但是没人在乔薇薇面前这么说。

乔薇薇跟孔麒挨着,因为努力种花,身上沾了土,手套上也全是土,抹一把脸,就把自己给变成了个小花猫,看得老爷子直乐。

孔麒看见她这狼狈的模样,也笑了,还掏出手机给她拍照。

乔薇薇好气,把自己手上的泥都抹在孔麒的脸上了,孔麒纵着她,两个人握着小铲子在那傻乐,看得老爷子一阵沉默。

他怎么总觉得这俩孩子中间的气氛好像不对呢?

俩人把一小片粉白色的漂亮芍药花全给种上,老爷子早就困了。

乔薇薇回房洗了个澡,又处理了一下工厂的事情,这才扯掉浴巾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去敲孔麒的房门。

孔麒还以为乔薇薇已经睡了,毕竟刚才种花她还喊累来着,结果一开门,一个卷着淡淡花香的小女朋友就扑进了他的怀里,他都没来得及看清,就赶紧开门伸手,把人给接住,唇角的笑意压都压不下去,低头捏着她的下巴,使劲亲了一口。

乔薇薇的唇被亲得有点红,她被孔麒带着参观了自己房间,这个大套房,乔薇薇之前不怎么好造次,现在她是女朋友了,她想怎么参观就怎么参观,她从衣帽间看见了孔麒比赛时穿过的燕尾服,这可有意思了,以前没见宋吵吵穿过燕尾服呢,都是穿西装的。

乔薇薇吵着闹着要他换。

其实孔麒也很少穿燕尾服,他自己不会主动去选这种样式的衣服穿,乔薇薇吵着要看,那眼神比头顶的水晶灯都要亮,孔麒竟被她看得有些赧然,活像是一个要给心上人穿花裙子跳舞的大姑娘。

他被自己的脑补给惊到了,伸出两根手指抵着乔薇薇的额头,不让她凑过来,拎着衣服,妥协了。

乔薇薇双手托腮,坐椅子上开心的踢着腿儿,直勾勾的盯着衣帽间,她掐着时间,觉得差不多了,就嚷嚷着要进去。

挺拔俊朗的少年从里面把门打开,187的挺拔身型,完美的九头身,一双大长腿被黑色西装裤包裹,他才只穿了黑色西裤和白色衬衫,给乔薇薇开门的时候,还在调整白色领结的位置。

乔薇薇自告奋勇的抢过这个活,孔麒顺从的弯腰,让她抬手给自己弄。

乔薇薇的手指捏着雪白的领结,领结的造型很挺括,看着有点硬,但材料看上去是上好的丝缎,摸上去又滑又软,乔薇薇弄得太认真,还不小心蹭到了他的喉结,她睁着眼睛,看那颗性感的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稍微抬眼,孔麒这眯着眼睛看她。

孔麒套上白色马甲,贴身的马甲勒出他劲瘦有力的腰身,他的手指捻着珍珠贝母扣,一颗一颗的系牢,白色将他周身的气质衬得斯文柔和,但是当那件黑色的外套上身,柔和的气质就被压了下去,平时那分尚有些青涩的少年感也不见了。

男人站在那里,抬起胳膊,宽肩完美的撑起外套,他从旁边的花瓶里折了一朵开得正艳的玫瑰花,插在了自己的胸前,又用水随意的抓了一下头发。

长得好看的人就是怎么捯饬都好看,他这看似不经意的一抓,额前的碎发被梳到脑后,只有额角几缕重新掉下来,但是却衬得那双面容多了几丝不羁的味道。

乔薇薇默然看着她男朋友慢条斯理的给自己套上白色的皮质手套,总觉得这衣帽间里面不见了她的男朋友,多了一只会开屏的孔雀。

一副斯文绅士模样的男人给她展示了自己这身行头,乔薇薇拨了拨那朵散着幽香的红玫瑰,手指从他迷人的眉眼上扫过,沉迷于美色,被迷得五迷三道,被亲了个七荤八素。

两个人紧紧贴着,乔薇薇细白的腕子向上交叉,被一只戴着白色手套的大手攥住,拉到头顶,皮质的微凉触感贴着她有些发烫的皮肤,让她忍不住一阵战栗。

胸口那朵娇嫩的玫瑰被挤压得变了形,花瓣可怜的脱落,还无助的被撵磨,挤出殷红了的花汁。

花汁丝丝渗透进空气中,熏醉了幽邃的夜。

孔麒身上这身只穿出去过一次的衣服再换下来的时候,白色的衬衫沾满红色的花汁和蔫哒哒的花瓣,身上被抓皱了好几处,几乎等同于报废了。

乔薇薇把自己埋进大枕头里,默默的想,报废了倒也好,再多两套这样的衣服,她恐怕就成了聊斋里那些被妖精榨干的倒霉蛋了。

她赖在孔麒的房间里,最后睡着了,还是孔麒把人给抱回了房间,孔麒帮她拉上窗帘的时候,透过窗子看高深的夜空和外面明亮的星星,只觉得那些星子在遥不可及的天边,闪着的光都是暖的。

他的心情从激烈到平和,最后是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幸福之感入睡的,也不知这阵子的情绪跌宕是否刺激到了大脑的某些区域,沉睡之中,他梦到了童年往事。

梦里,还是那个熟悉的孤儿院,孤儿院里,他的好朋友在唱歌,他觉得自己被分成了两半,一半在孤儿院里生活,另一半飘在空中,默默注视着这一切。

许是已经知道了真正的孔麒不会说话,所以,这次,即便他看见他在秋千上唱歌,却再没有听见臆想中的歌声。

好朋友的画面一闪而逝,更多的则是他自己。

他看着自己在孤儿院里吃饭睡觉,然后天一亮就起来帮院长干活,院长会给他们做早饭,吃了早饭,他就背书包去学校上学。

他的成绩特别好,尤其擅长数学,不但拿到了学校发的全额奖学金,而且还经常代表学校参加大大小小的数学英语竞赛,写过的文章也曾在杂志上发表,因为这些成绩,老师对他很关照,同学们也喜欢他,他在学校里从未因为自己的孤儿身份被嘲笑。

回了院里,他还能给弟弟妹妹们上课,孔麒也经常缠着他问问题。

孔麒因为不能开口说话,所以没能去学校上学。

但他把自己用过的课本和笔记全都给了他,让他不要放弃学习。

他攒下的钱几乎都用来买书了,有了孔麒这个朋友之后,还曾用自己攒下的钱送给对方一个口风琴,孔麒跟他说,他以前是学钢琴的,但是孤儿院这种地方,哪来的钢琴啊,他见他总一个人发愣,自己在腿上敲敲打打,就送了他一个口风琴,对方果然很高兴,捧着那个口风琴的时候,就像是捧着个宝贝。

他在梦里,又好像在现实里,他似乎能听见周围人跟他说话——院长的声音、同学们的声音、老师的声音。

可那些人跟他说的话,又好像很模糊,每次,他都能意识到,那些人在喊他,喊他的名字,可是那几个字出口之后,就像是之间消散在了真空中一样,传不进他的耳朵里,根本听不见。

他想低头看看自己的书,自己的本子,想看看上面有没有写自己的名字。

但是只要他努力去想“名字”这两个字,那原本清晰的视野就会变得模糊。

他心中很焦急,可是越着急就越是听不清楚、看不见。

他在一条长长的回廊里奔跑,尽头有人喊他,喊他的名字,可是那个声音越来越远,像是随时要离开一样,所以他得马上想办法追上那个声音,听清楚自己的名字,只有有了自己的名字,那才算是一个完整的人,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