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
“奶茶和甜品我去给你拿,你可以先吃一点垫垫肚子,咱儿子还没吃饭吧,我先给它装碗猫粮。”
“滚。”
狼进了羊圈。
还赶得走吗?
这无疑。
是个用脚去想。
都能猜到答案的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
再说一次昂。
在这文里找逻辑。
就跟在母0堆里找1一样。
想屁吃。
就几万字的短文,我瞎写,宝们瞎看就行,可以的话,求个收藏~
第13章 十三
林清酒经常满嘴跑火车。
唯独在和沈酌推销自己的时候。
从不说大话。
他说自己做饭好吃。
那做出来的东西。
肯定平凡不到哪里去。
沈酌想不通。
猫儿子平时见他吃饭。
从不会黏上来。
怎么今天饭变成林清酒来做。
就连猫粮都不继续吃了。
非得跟被抽了骨头一样。
黏糊糊地窝在林清酒腿上?
果然儿子这种生物没啥用。
外人一来。
就把亲爹给忘了。
“怎么不吃?我尝着味道和平时的差不多啊,难不成我手抖,盐放多了?”
林清酒端坐在他对面。
一手握着勺。
一手撸着猫。
样子比他这个主人还要惬意。
沈酌面无表情地想。
等饭吃完。
就把这家伙赶出去。
他往嘴里塞了口饭。
脸色产生些许变化。
林清酒一直盯着他。
见状。
松口气。
“还有鸡翅呢,别忘了一起吃,我没弄太多,两个人吃刚刚好。”
说着夹了根炸得酥脆的中翅。
放到沈酌碗中。
这动作他在学校里不知道做过多少遍。
沈酌一开始会丝毫不给面子地直接把东西扔掉。
也不知道自己的态度是什么时候改变的。
他咬了口外层的脆皮。
味道恰到好处。
不会因为油太多而显得很腻。
肉质也不会太柴而失去口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