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圣诞节,余笙的生日就近了。
她和陆黎提及这件事,直白的要求他准备一个惊喜给自己。陆黎不禁为此发愁,小脑袋瓜疼的厉害。
余笙也怕他搞出个乌龙,不用一个惊喜,一份心意就够了。抱着迁就的想法,她提议:「你写一卷书法给我好了,写我的名字。」
除了余笙的生日,方右右也已经在准备留学的阶段了。
他的家境富裕,拿钱让他去国外可以说是绰绰有馀。欢送会是免不了要办的,方右右阔气地要请全班去镇上的餐馆,大家忽然炸了起来,嚷嚷着要找最贵的。
说要找最贵的,可小镇的餐厅也就那几个。他们最终选了一间港式茶楼,满满三大桌的菜,每个人吃得好不乐乎,吵着说要唱歌续摊,方右右也豪爽的应下了。
一群人浩浩荡荡的朝着下个地点奔去,余笙和方右右在队伍的后头,慢腾腾的走着,离别使他们比往常沉默。
方右右有些沉不住气,唤了一句:「阿笙。」
这个暱称,以后不会再无时无刻掛在嘴上了。思及此,又难受起来,他忽然就迈不起步子,望着和他们相隔一段距离的人群,他想,没有什么好犹豫的,就告诉她吧。
方右右两手搭上余笙的肩膀,稍稍施力让她面向自己。他的身子绷得很紧,余笙甚至能感受到肩上的手正微微地发抖,他已经做好了觉悟,匿藏了好几年的喜欢,不想再是暗恋。几乎是颤着音,他说:「余笙,我喜欢......」
一句话嘎然而止,一个顽皮的男孩扯着嗓门,亢奋地挥舞着手吆喝:「陆家的傻子跑出来啦,大家快来看。」
余笙追过去的时候,气没来得及喘匀,就听到陆黎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居民们将他围绕,阻挡了她的视线,她的听觉顿时变得灵敏,可是每听一分,她的心就难受的要命。
陆黎一直喊着同样一句话,他问:「妈妈,妈妈呢?」
可是没有人回答他,大家如同看着一齣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