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翻了这个大前提之后,郭学益向证人提问:“证人,你为什么在警方的时候不说出你所谓的真相,而非要等到庭上再来翻供,是中途受到了谁的胁迫才临时改了口供吗?”
万河东语气坚定:“没有任何人胁迫我,是我自己太害怕,犹豫不定,拖到现在才把真相说出来。”
看来证人准备做得很足。
郭学益没有再继续提问证人,他换了个辩护方向:“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发现一个规律了没有?丁四翻供,三号被告徐檀灵也翻供,现在证人万河东先生又翻供,就跟约好了似的,就跟有人在操控似的。证人的口供都这么随意吗?想翻就翻,想改就改?如果是这样,证人说的话还有什么可信度。”
一番言论,把三位证人的证词都否定了。连身为检察官的周唐如都不得不佩服郭学益的临场应变能力。
郭学益继续:“而且非常不巧,指控我当事人杀人的证明全部都是人证,没有任何物证能证明我的当事人和这两起案件有直接关系,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希望法官大人和陪审员在审判的时候能考虑这一点。”
证人万河东这时候说话了:“谁说我没有证据?”
此话一出来,庭上顿时鸦雀无声。
整场官司下来,这是郭学益头一回彻底懵住了。
形势再次逆转,游刃有余的变成了周唐如,她提问证人:“什么证据?”
万河东拿出一个U盘:“这是我和徐伯临的谈话录音,他亲口承认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
这是临时拿出来的证据,郭学益立马质疑证据。
万河东说:“录音是真的,有真伪鉴定报告。”
法官和陪审员短暂商议之后,允许证据呈堂。
郭学益这时看向徐伯临,而徐伯临一脸错愕,显然还不知道录音的内容。
周唐如提议:“法官大人,请允许我当庭播放。”
法官和陪审员确定证据能作为认定事实之后,允许当庭播放。
接着书记员播放了录音。
先出来的是徐伯临的声音:“明天我会让檀灵带一笔钱过去,我就跟她说是给你定金,你想办法拍视频,后面可以当成指认她的证据。”
徐伯临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被万河东坑了。
接着是万河东的声音:“警方那边呢?我自己去自首?”
“不用,我到时会把你的地址给檀灵,她以为你跟她是一路的,肯定会告诉警方。”
“然后我就把你杀人的罪名都推到她头上?”
“嗯,就这么办,等结案了,我先转你百分之一的股份。做笔录的时候不要大意,别让警方看出来问题。”
录音到这里结束,前后不到两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