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常卫给方大成录完口供出来,小归递给他一份旧案资料。
“受害人的身份确定了,的确是烟厂门卫的女儿,叫宋芳。”小归说,“八年前宋芳无故失踪,她家里还来警局立过案、登过寻人启事。”
周常卫翻了几页,信息都对上了,方大成的口供可信度很高。
“我去审丁强。”周常卫琢磨思忖了片刻,“建国,你把刘任达带到隔壁的监听室。”
五分钟后,丁强被带进了审讯室。
万茂记笔录,周常卫来审:“受害人宋芳,”他把桌子上的照片推过去,“认识吗?”
丁强只扫了一眼,立刻否认:“不认识。”
“确定?”
丁强斩钉截铁地说:“我从来没有见过她。”
周常卫腿一伸,身子往后靠:“没见过啊。”他不紧不慢的,“那你解释一下,你的职工胸针为什么会和受害人的尸体埋在一个地方。”
丁强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职工胸针?”问完自己愣了几秒,突然激动地站起来,“你们少在这污蔑人!”
周常卫把今天在烟厂后山案发现场拍的照片推到对面去,然后口述还原了一下当时的场景:“当时你杀了人,手忙脚乱地处理尸体,没有注意到受害人在挣扎的时候扯下了你的职工胸针。”
红角制烟厂的员工每人都配有一个职工胸针,上面会刻上职工的工号,金属胸针使用的材料很好,埋在土里八年了,也没有将上面刻的数字腐蚀掉。
丁强只看一眼照片,方寸大乱:“不是我杀的,不是我!”
慌了呢。
慌了才好,慌了容易跳坑,周常卫循循善诱:“证据确凿,坦白从宽。”
坦白从宽。
四个字,就像魔障一样,瞬间蚕食了丁强的理智,他冲口而出:“是刘任达,是他杀的,那个女孩一直喊叫,是刘任达,是他把人捂死的!”
隔壁监听室。
丁强的话通过设备传送过来,一清二楚。
玻璃是单向的,监听室里看得到审讯室里的情况,丁强推卸之后,刘任达的第一反应也是推卸。
“他胡说!”刘任达指着玻璃那边的丁强,“分明是丁强他自己杀的,胸针是他的,他故意把脏水泼给我!”
丁强那边听不到、也看不到监听室的情况,大难临头,他只顾得了自己:“我本来不想参与的,是刘任达拉着我,说那个女孩子才十几岁,胆子小不敢报警。”
另一边的刘任达反驳说:“他胡说!”他面红耳赤地辩解,“都是丁强指使的,他才是主谋!”
审讯室里还在继续。
周常卫继续:“李权德当年帮你们放风,知道你杀了人,这些年还一直拿这件事来敲诈勒索你,所以你就干脆痛下杀手一了百了。”
丁强咆哮:“不是我,是刘任达出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