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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23:孩子们上(海因茨.古德里安/阿道(1 / 2)

他平日里看到的妈妈是古怪的。

不是说那个模样很古怪,是她的神态很古怪,她的裙子很肥大,在肥大的颜色沉重的裙子下是她的两条细腿,每当她坐在那里,总让人体验到某种死气沉沉,但她身上穿戴的珠宝却很漂亮,最昂贵的是她脖子上来自莱茵地区的蓝宝石,宝石挤进她胸前的皮肤,沉甸甸的反射着幽幽的蓝光。

他们住在城里的时候,父亲就不让妈妈出去,他说外面有小偷和流氓,前者会偷走她的珠宝,后者则会占她的便宜,说这话时,父亲把手掌盖到母亲的肩膀上,金属制品在他的口袋里晃来晃去的响,是一把手枪。

说着说着他把手枪拿出来,在他们面前毫不避讳的上保险栓,在咔咔两声里,妈妈的神色愈发苍白,这一刻她想从她的椅子上站起来,但最终又坐在自己的椅子上,蜷缩起手脚,她的手伸进口袋里,我们给她的玻璃珠被她翻出来而导致跳到地上不断的振动。

“去捡啊。”父亲说,他的另一只手此时敏捷的从地上捡了枚蓝色的,然后是灰色的,他把玻璃珠抬到自己的面孔上,像是故意吓唬她一般“亲爱的,这像不像我们两个的眼球。”

妈妈不说话,他此时虽然小,却也是个男子汉,他去抱她的膝盖,那是两个冰冷的膝盖,透着苍白的如同奶酪一般的光,但她没有管他,而是把脸藏进两侧垂下来的黑发里,蓝色的眼睛与胸前的珠宝相得益彰,她像是一株脆弱却又阴暗的盆栽。

“阿道夫”父亲耸着肩膀“你难道不管我们的孩子啊嘛?”

妈妈沉默了一瞬,她伸出手,在我们面前把玻璃珠又抖在地上,像是和我们在玩,也像是闹脾气,她看我们的眼神也不像是在看亲身骨肉,反而像看着一群蚂蚁,最后她的嘴唇张开,复述了父亲的话。

“去捡啊。”她说。

最后玻璃珠是由父亲捡起来的,他宽大的手掌将那些滚动的到处都是的东西捡了起来,放在他的手里—然后直起腰,他直接把脸倾向她的侧脸,给了她一个响亮的吻,那个吻却让妈妈不舒服,她的眼睛睁得很大,继而疯狂的挣扎,她像是怕他咬下她的肉,又像是怕一只疯狗传染给她狂犬病。

“疯女人。”他听见父亲笑了,他把妈妈抱起来,胸膛里震荡出能把鸽子惊飞的笑声,他挤在椅子上,妈妈坐在他的膝盖上,挣扎不能。

“谁叫我喜欢你”父亲可怜她似的这样说“上辈子我就欠你的。”

说着,他看了眼摄像师,然后朝他尴尬的微笑“拍吧。”

那是他们的第一张照片。

今年他五岁,妈妈二十一岁,父亲二十二岁。

他们搬到了城郊,一个在维斯瓦河旁边的村镇,这个地方曾养育了父亲,而爷爷奶奶已经搬到城市里,但父亲说这里静谧的气氛更适合妈妈养病,说着他做了一个很夸张的手势,那个意思似乎再说妈妈生了一场大病,她这种病一旦接触人群就会像炸弹似的爆发,具体征兆包括却不限于痉挛,抽搐还有病理性癫痫。

疯子大概就是这样吧,从疯人院出来的人—会到处乱走,乱捡东西吃,不认识自己的亲人,但妈妈却不是这样,她多半是静静的坐在那里,一旦她想流露出自己要走的意图,仆人就会说不可以,他们把银餐具捧至主人面前,用调羹点水到她的舌尖上。

有一次他们遗漏了一个火柴盒,他看见妈妈藏起来了。

妈妈把手指比到自己的唇中央,她的唇一般没什么颜色,有时候却是一种玫瑰花凋落般的唇色,她嘘了一声,他却沉醉在妈妈终于在乎自己的激动里,一时高兴的说不出话来,他终于可以和妈妈一条阵线上了,他高兴的想。

第二天他听到妈妈试图纵火烧死父亲的消息。

丝绸床单是易燃物,窗帘是易燃物,还有他们那个雕花大床,还好父亲有搜她身的习惯,她虽然把火柴藏进了自己编好的头发里,但还是被发现了,父亲没有生气,他反而很好笑的说她,又疯了,要把丈夫都杀了—她躺在床上,睁大眼睛,父亲于是客客气气的,干巴巴的给了他一枚硬币,要他去别的房间玩耍。

他是个男子汉,却有时很怕父亲,只是畏畏缩缩的接过有着枪茧的手的硬币,然后没有告诉父亲他知情的事。

这种场面,他只在电影里看过,如果导演再愿意编织剧情,大概是夫妻是仇人,而后百转千回他们终于相爱,在浪漫小说里,他们最终会养育五个孩子,而后最终在坟墓里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