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y国的那段日子里。
爱德华是神父收养的孩子,和沈清川一起长大, 亲如兄弟。
在爱德华十二岁那年,爱德华被一富商贵妇收养,但好在两个人住的地方离得不远,两人几乎天天在一起, 宛如一对孪生兄弟。
小时候,沈清川常常教他中文,爱德华基本上能掌握读和听,就是写不好中文字。
后来,爱德华去了贵族学校上高中,两个人才分开两地,但是一直有书信来往,后来通信的频次虽少了些,但是关系依旧很好。
再后来,沈清川没想到爱德华居然会拒绝他父母预选的大学,选择了和他同一所大学。
爱德华可知道沈清川是神父最宠爱的孩子,哪怕沈清川不信基督教。
“你可别跟神父说啊,万一他知道我差点走丢,下次就不准我出去了。”爱德华皱了皱鼻子,神情有些调皮可爱,说道。
这次他能出来,多亏了神父给他的父母写下了担保信,加上有沈清川去接他,对沈清川的信任才让他出来的。
“你不乱跑,我就不说。”
沈清川仰头望着高大的爱德华,加上爱德华站得近,他望得久,脖子就有些酸痛。
十七岁的时候,爱德华就跟他长得差不多高,但自从爱德华十八岁后,身形就跟雨后春笋一样嗖的一下拔高,现在倒是和他拉开差距。
望着笑得一脸灿烂,如太阳般的爱德华,沈清川在心里嘀咕一句,真的是光章个子不长心性,傻大个一个。
沈清川低下头,看着爱德华脚边的那一个巨大的棕皮行李箱,超过膝盖高,看着就如同一头小牛般笨重。
禀从着让爱德华感受到宾来如归,沈清川主动提起那个行李,手刚拽起行李箱上的皮把手,提高行李箱离开地面不过一厘米,又重重地放下,差点踉跄往前摔倒。
爱德华急忙伸开长长的手臂,扶住沈清川的身子,避免了沈清川险些扑街的窘迫,爱德华一着急,说中文的口音,就有些蹩脚,带有异国的口音语调,说道,“让我来!让我来!”
大概是感觉到有点丢脸,又或者是刚才用的力气劲儿太大了,还没缓过来,沈清川的脸蛋有些涨红,加上日光的照射下,雪白的肌肤透出微微的薄红,愈发浅淡,似扫上胭脂粉,连带耳垂颈脖都微微透出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