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少争强好胜。
七岁时,受小朋友激将,从十二级楼梯一跃而下,跌断了腿,住了两个月医院。
十八岁,放弃了最爱的文学而选读工商管理,只因爸爸打赌我绝对当不了女强人。
那天,单凭老同学君一句话:「我的她只爱我一个,绝对不会见异思迁。」
我蹈进了孽海,赔上了自尊,还要揹上「狐狸精」的污名,她却始终不属于我……
君的女友叫煦。
她不是特别出色,很普通的家境、学歷和工作。
但她拥有一张清秀的脸孔,一对会笑的眼睛,以及一颗温柔体贴的心。
她待人热诚有礼,对君更是千依百顺,友儕们都为君得到这「有情郎」而高兴。
除了我。
自问无论是样貌身段学识才能都要比君胜上几分,怎么上天会这样厚此薄彼?
怎么煦会像是矇了眼昏了头,对我绰约佳人竟然毫不动心?
我不服气,我要俘虏她,我要证明给全世界知道只要是我羚看上的,绝不会得不到。
我知道煦每星期上两晚夜校进修英文,我也报读了同一班,坐在她的隔邻。
我总是向她讨教,她也乐于指点。
间中,我们也会在下课后一起吃宵夜,时间晚了,她更会送我回家。
有一次,我生病了,煦主动陪我看医生、给我煮粥、餵我吃药。
很快,我已察觉到,煦看我的眼神,变得不一样。
她变得战战兢兢起来,对我也刻意保持着距离。
我知道这些都是她的掩饰,她的心早已沦陷,现在的她只是在做着无用的挣扎。
她不来,就由我来好了。
那一天,我硬是拉着煦一起观看歌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