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发现,这个人对吃东西还挺有讲究。
上回在纽约,他能把藏在小巷里的各种馆子如数家珍。余笙想,他肯定是喜欢美食的。
然而,他还是会选择用泡面糊弄了事。
至于理由,无非是为了节省时间。
他的工作强度本来就大,长此以往,肠胃迟早会出问题。她自己深受肠胃炎烦扰,犯起病来苦不堪言,她不想林嘉誉也变成这样。
稍微提醒一句,应该……不算多管闲事?
余笙这么想着,便下意识地唤他:“林先生——”
“叫我名字就好了。”
车载音箱正在播放宇多田光的《first love》,女歌手哀伤精致的高音盖过了他的话语,余笙没有听清。
“不好意思,你说什么?”
歌曲唱到“i'll remember to love”时停住了,林嘉誉关掉音箱,车子里只能听见空调呼出暖风的声音。
他迎上女孩的视线,路灯昏黄的光芒从高处坠落,为他棱角分明的脸庞绘出阴影,也为他凉薄的表情染上暖意。
“我说,叫我林嘉誉就好。”
余笙感觉心里头有只小鱼浮上来吐了个泡泡,又潜回深暗的水底。
可是那个小泡漾起波纹,圆圆圈圈,皱了水面。
“那你也一样。”她固执地说。
“你也不要喊我老师了,可以吗?”
她眼睛里好似散落了星子。
不敢太明目张胆的期待,小心翼翼的试探,都在她眼底交织闪烁。
秋凉,林嘉誉没来由地感到一阵燥热,难以消弭,便轻轻挪了挪身子。
穿得太厚了?
他没有过多在意。
“好。”
他答应了女孩的要求。
“余笙。”
原来,自己的名字从他口中说出来是这种感觉。
她心满意足,嘴角勾起恬淡的弧度,如新月的芽儿般轻巧温和。
“谢谢啦,林嘉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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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和林嘉誉前往公共场合,余笙都觉得他们在演谍战剧,剧情则是使出浑身解数潜入敌营。
一顿饭吃得提心吊胆。好吃是好吃,但是担惊受怕,入口的滋味多少也受到了影响。
不过,有惊无险。
除了服务员试图索要签名跟合照,没有发生别的意外。而林嘉誉也耐心地圆了服务员的小愿望。
余笙全程低着头,做贼心虚。
也不知道别人看见她是什么眼神。
她没敢看,怕那些人记住自己的长相。
回到小区,她闷在胸口的气才缓缓吐出去。
林嘉誉还在开车,只是用余光扫向她,说:“你要是不喜欢吃,可以直接和我说,不用强迫自己。我这个人不挑食,什么都能陪你吃。”
余笙马上明白他误解了自己的叹息。
“不是的,我只是怕给你添麻烦。”
余笙说:“总是有狗仔跟踪你,万一传出什么乱七八糟的谣言就不好了。”
“只是吃饭,他们能做什么文章?”
余笙随便想了想,都能想出一箩筐吸引眼球的标题。
别说他被拍到和异性一起吃饭了,就算只拍到他一个人吃饭,狗仔也能编出“林嘉誉疑似失恋,伤心吃独食”这种新闻。
更何况,和他吃饭的这个人,饭后还跟他回了家。
余笙不自觉地左右张望,害怕树丛里藏着狗仔,正举起长-枪短炮对着他们。
回家后,林嘉誉又一头扎进了工作室。
直到深夜十二点,他除了中途去了一趟卫生间,其余时间都待在里面没出来。
余笙担心的全都是多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