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她后,我总是难以自持,不仅是在床上,我不喜欢话多赖床还小孩子气的人,但是看见是她,我会觉得万事都刚好,万物都可爱,向她一样。
后来知道她居然是因为生理问题接近我的时候,我生气得快要爆炸,她是怎么做到带着目的却做得那么真诚,我靳则周不算一生骄傲,但也绝不可能被人当工具。
但是她哭着问我是不是要分手的时候,我心突然塌陷,软的一塌糊涂,我想,工具也行,就当是我见不得她哭。
没能去她的颁奖典礼和她合照,是我一生所憾。
我总是在错过一些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东西,十七岁是,二十七岁是,十七岁没能听见妈妈的最后一句话,二十七岁错过了明桑对我说一生所爱,如愿以偿。
在听说她出车祸去医院的那几十分钟,我只有一个想法,如果她有什么事,我应该也活不下去的,见过光明的人忍受不了黑暗……
我把手腕上的佛珠送给她,一方面是看她总盯着那个东西看,一方面是希望能佑她安全,说来好笑,我不信佛,却无时无刻不希望佛能护佑着她。
爷爷小时候把佛珠给我的时候说过,以后遇见了想让她一生平安的人,就把佛珠送给她,我本来是等着求婚的时候在送给她,但是那天,我以为我自己再也没有资格见她了。
我实在是太害怕了,每当我感受到一点幸福和温度的时候,那个诅咒就会紧紧掐住我的脖颈,自从遇见我,她进医院的次数越来越多了。
我什么都不信,但如果是她,我会害怕所谓的不详。
比起在一起,我当然选择让她平安喜乐。
幸亏,她后来没有放弃我。
如果说我是潜伏在黑夜的人,明桑就是太阳。
我每个夜晚都在等第二天太阳升起,然后把光照到我的身上,让我暂时的活着,后来太阳停留在我身边,日日夜夜都暖着我。
我不是什么贵人也不是什么不祥之人,我只是想和明桑在一起的靳则周。
她才是我的贵人。
——
肉的番外应该会缓几天了,这篇文到这里就结束啦,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喜欢,我惶恐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