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王典礼后,他们总算在老朱同志的介绍下认识了,好朋友要么志趣相投,要么能取长补短,朱标和蓝玉属于后者,相处起来竟然意外得很投缘。
“你都准备好了?”朱标问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对,之前王爷就交代过了。”蓝玉道,“您也把心放到肚子里,就算我变成鬼,也不会让人把小明王给抢走。”
“不只是抢不抢走的问题,有人半路劫杀小明王,下个毒也是很方便的,你得小心小心再小心。”
“王爷已经说过了。”蓝玉道,“随行的有大夫郎中,我稍后就去叮嘱。”
“不要太骄纵,韩林儿毕竟仍有名分在。”
前两句蓝玉还认真听,这一句他不以为然:“咱们王爷很快就能扫老鼠一样把张士诚给收拾了,到时候黄袍加身,您就是太子,我给您当大将军,韩林儿一个光杆司令,有什么重要的,也就是现在不能死,以后还不是……”
朱标咳嗽两声打断他的话,瞪着他道:“让你照顾人,你就照顾着,哪来那么多废话。”
“是。”蓝玉瘪着嘴应下。
“真的记住了?”
“记住了,记住了!”
“那就走吧,地方说远不远,等你回来,我请你去酒楼吃顿好的。”
有这个承诺,蓝玉精神许多。吃什么倒不重要,他享受的是朱标看重的态度,那种被人记挂在心上的感觉很好,尤其是朱标的地位比他要高,蓝玉能清楚地认识到朱标并不像别人一样图他什么。
“走吧,出城去。”
今年朱元璋如愿称了王,小明王的存在更显得如鲠在喉,尤其是快要过年了,他若是还在,少不了一番大费周章的祭拜与作秀,正好,滁州的宫殿终于竣工,满朝上下都想着赶紧将人送走,连干油漆的时间都不想考虑。朱元璋这时候又不在应天了,恭送小明王的任务落在朱标头上,朱标安排蓝玉护卫,自己则是领着文武百官在城门送行。
礼数做全总是没问题的,起码让别人抓不出把柄来。
暂时禁止正门处百姓的通行,所有人都准时抵达,经过繁琐的仪式后,韩林儿就要出发了。
送出一段距离后,天上又开始向下飞雪。
蓝玉策马走在朱标身后,落他半个位置,两人身下马的马蹄声交错响着,咯哒咯哒清脆动听。
“瑞雪兆丰年,真是喜气。”
朱标嗯了一声,目光黏在车架顶上,黄色的车顶慢慢被雪花覆盖,每隔一段时间,就白一分,每离应天城远一寸,就冷一点。
“您看什么呢?”蓝玉问道,“喜欢这车?我家里也有差不多的,给您送去。”
朱标哭笑不得。这车是皇帝坐的,说他喜欢什么意思?老子还没当上皇帝呢,儿子就想当了?再说自己家里有,难道王府没有吗?一是显得傲气凌人,施舍一般,二是显得好像贪墨了许多军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