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自联合省的霍布斯。十分感谢你们救了我的船和我的水手。你们真是上帝派来的大救星。”一个身着蓝灰色紧身衣,脚踏马靴的金发年轻人一上来便感激的向众人道谢道。
“联合省?你是荷兰人?”郑森眉头一皱询问道。一旁的士兵脸上亦露出了警惕的神色,下意识的将那位霍布斯先生围在了中间。
可是霍布斯却耸了耸肩,善意的纠正道:“我是尼德兰联合省共和国的公民,不过我是乌得勒支人。”
“尼德兰联合省共和国”,是的,这是17世纪的荷兰共和国的全称。正如它的国号中所显示的那样,这是一个由1个全国议会,7个省议会以及57个市镇议会组成的联邦制国家。实事上,这个国家甚至还不能被恰当的称作一个联邦。宁可说是为了共同利益和防御,而由荷兰、泽兰、乌得勒支、盖尔德斯、上艾瑟尔、弗里西亚和格罗宁格等7个握有主权的省份联合在一起的邦联,更为恰当些。而作为主体的荷兰在当时,仅仅是这7个省份中最大的一个省而已。因此这个时代的荷兰人更习惯于称自己的国家为“联合省”。其他身份的公民也不会把自己当荷兰人。当然,说荷兰共和国的特例独行之处远不止这些。最让人难以想像的莫过于它现在所处的“无执政状态”了。
1581年,联合省全国议会宣布了废除腓力二世主权的《誓绝法案》。抄了国王鱿鱼的7省联盟,转而从尼德兰贵族中选取合适的人选出任共和国执政。然而贵族们无时无刻不想将富庶的联合省收归己有。前一任的荷兰执政威廉二世更是一心想让奥兰治家族成为荷兰永久的王室。他在两年前发动了一次政变,不但逮捕了荷兰议会的6名议员,还下令部队进攻阿姆斯特丹。可就在威廉二世通过政变掌握实权后不久,一场突如其来的天花夺去了他的性命。而他唯一的子嗣威廉三世,在他死后8天才刚刚出生。威廉二世的短暂统治让荷兰人意识到国内权力的集中与外敌一样会对共和国的安全构成威胁。于是,在威廉二世去世后,包括荷兰、泽兰在内的五省,决定让执政的职位空缺。至此荷兰进入了“无执政时期”。
没有国王,没有总督,没有执政,没有任何一种形态的“元首”。议会才是整个国家的主权所在。这在17世纪君主制依旧盛行的欧洲是难以想像的一件事情。人们普遍以一种嘲弄的、怀疑的目光打量北尼德兰。既然连同时代的欧洲人都不能理解荷兰的制度。来自中国的士大夫们就更不可能接受这种国不国,臣不臣的制度了。加之荷属东印度公司在东方的本就声名狼藉,又曾与清逆有染。也难怪,打从踏上阿姆斯特丹起,荷兰的一切在中国使节们看来都是那么的怪异。
“霍布斯先生你说啥?市长?哪儿呢?在哪里?”
“不会吧,带顶高帽子就算父母官了?再怎么着也该八抬大轿,鸣锣开道才行吧。这里可是荷兰的国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