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来贺听孙露这么一说好象也有了些明白了。难道孙露真的只是想让自己协助张慎言实行陪审团制度。却听孙露继续说道:“总之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大明有大明的法律。我不想冤枉某些人也不想放过某些人。不过汤大人在协助过程要注意一点。那就是无论发生什么事,锦衣卫和军管会只有知情权,没有审判权。决不能允许他们私设刑堂。”
看来孙露这次确实是要秉公办事。这让汤来贺放心了不少。说实话他对陪审团制度还是能接受的。最初的陪审团只出现于香江商会内部的仲裁机构。主要是处理一些生意上的纠纷。《大明律》虽然详细但对于商业方面的纠纷并没有具体的条款。许多官府往往借此压榨商人。因此不少商人都选择去商会下属的法庭来解决问题。商会的法官根据先前的判例进行判决,即使是有商会的条款,也要由法官在具体的案件中对条款进行解释。某些重要的案件则需要当地的议会派出12个议员组成陪审团来协助判案。刚开始汤来贺对此很是不屑。认为这样的处理方式太过简陋。商会相应条例就那么简单的几条。如何能保持公正。但越来越多的商人选择去法庭解决纠纷。不少地方的县官也开始效仿这种方式处理民间的纠纷。这使作为布政使的汤来贺不得不重新审视这种特殊的判案方式。在他看来这些商会的法官与其说是在执行条例,不如说是在创造条例。当然这些法官在创条例时也是受制约的。当议会认为现行的案例有缺点而需要改进时,议会就会改变原有已经成文的条例来影响法官判定的案例。至于陪审团更是从某种意义上其实是取了“宁纵勿枉”的原则。如果这次真的引入陪审团制度估计现在关在大牢里的多数人都能重获自由。可真有这么好的事吗?汤来贺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要问清楚的好。于是他拱手问道:“那大人的意思是?”
看着汤来贺心存疑虑的样子孙露不由的正襟危坐着正色道:“汤大人别管我是什么意思。在这件事的处理原则上大人只要记住一点就行。大人是对大明的律法负责!而不是对我孙露或其他什么人负责!”
第22节 陪审团(下)
七月的宁波炎热而又潮湿。往日肃静的宁波府衙门此刻却围满了看热闹的人。大概是出于对衙门的畏惧吧。这些人并没敢大声的喧哗,而只是在底下不断的窃窃私语着。今天是宁波府开审黄郑谋反案的日子。由于先前宁波知府朱之葵曾经联名宁波十六名乡绅上奏请愿书协助黄道周弹劾军管会。因此此次“红月之夜”宁波就成了重点清扫对象。宁波府的几大地主乡绅几乎都被抄了家。一时间整个宁波被搞得人心惶惶的。直到朝廷下令派右督御史张慎言查清此案。军管会才停止了对宁波府附近的清洗。除去朱之葵同那十六名乡绅,这次宁波总共有60多人被逮捕。是整个江南地区涉及人数最多的地区。因此张慎言特地选择了宁波府来审理此案。
“你瞧啊,那公堂之上摆的12把椅子是干嘛用的?”一个身穿布衣的年轻后生指着公堂上的12把梨花木椅子好奇的问道。
“难道,这次审案的有12个官老爷?”
“12个官老爷。太夸张了吧。是不是和我们一样来看大老爷断案的啊。那他们这位置真不错。待会儿官老爷用刑的时候一定能看得真切。”这次说话的是街上肉铺的老板朱贵。一想到待会儿堂上用刑的场面他那一身赘肉都激动的抖动了起来。其实现在涌在堂外观看的百姓十个里有八个是冲着这血腥场面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