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了努力挣银子,买大房子。
“你等着吧,我还是给你新做一个,你去京都时,就背新书包。”
叶存山就笑,看云程磨磨唧唧的,他快速检查完,脱了外衣也上炕,陪他一块儿看。
云程就满意了,“算你识趣。”
废稿只有半页,没什么好看的。
写得很直接,外出游玩遇见了个漂亮娇少爷,然后一番勾引试探——指娇少爷看他一眼,他就当勾引,再看一眼就是狐狸精。
于是有了强取豪夺剧本。
到这里,就停笔了。
是问了云程以后,换了开头重新写。
再写,就是第三人称写法,不再是以“我”的主视角代入。
单从这方面来说,云程接受度也更高一些。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天分,叶存山的天分就是写小璜文。
很难想,他才第一次写,就把剧情跟炖肉部分区分得极好。
大概讲述的是庄园艳.遇记,很花..市的写法.
指写作技巧上的详略分布很有度,基本就是某市常见的标题型文章,一章一个玩法,换章节就是换场地,事件都是背景板,人物都是能刺.激情绪的工具人。
台词居然意外的还行,没全篇用那种粗鲁的骚话带过,整体是围绕庄园来写。
第一天初遇搞一次。
当天晚上还要爬床。
第二天游园遇见,花园假山搞一次。
外面很多人,娇少爷一声不敢吭。
第三天游湖遇见,船上来一次。
同在湖上的,还有很多游湖的人。
按照他俩的喜好来的,这类文体,用的大白话。
跟云程想的相反,叶存山还是会写露.骨话的,外貌描写也很绝,看得他都微微心动了。
胳膊往后碰碰叶小山,“诶,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还有这本事?早知道你会写,我还找别人填外貌描写做什么。”
叶存山哼一声,胳膊紧紧环着云程腰,酸味儿都藏不住,“谁让你喜欢找元墨填字呢。”
云程都懒得笑他!
他问叶存山,“你这后面还打算写吗?”
叶存山点头,“打算写个长篇的,也不换人换对象了,就这么写。”
离了庄园,还能在府城遇见。
找个地方玩几次,还能在家里遇见。
往后还能过节过年,出去遇见个什么事儿,又能遇见。
按照他的写法,遇见了就是要炖肉,其他全是背景板,不需要费脑子多想,就往外输出废料就行。
云程再翻翻,大概估算了下写稿所需时间,如果只是偶尔写一章,确实不费劲,可以满足解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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