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小心翼翼地问:你和楚澜是怎么了吗?
纪宵条件反射地矢口否认:没有,没事。
我信了你才有鬼。翟辛恩暗自腹诽,嘴上却说:哦,没事就好,我看他还挺关心你的,临近毕业了别闹崩啊。
纪宵想把矿泉水瓶往她脑袋上怼,伸到半截又舍不得,尴尬地拿回来背到身后,无所谓地说:知道了你还去不去打羽毛球?
翟辛恩蹦蹦跳跳地跑回女生堆里,一时半会儿打篮球的也没催他。纪宵回头一看,他们中有人补上了自己的空缺,索性吼了声我先回教室,把校服外套从地上捡起,拍掉灰尘,正要往回走
然后一个趔趄崴了脚。
这天晚自习,平时下课总会到处蹦跶的纪宵破天荒的坐在位置上,仿佛突然要做安静的美男子了。
周扬坐楚澜后座,正滔滔不绝地和朋友聊天:今天纪宵真的太倒霉了,平地走都能崴脚,后来篮球也没打成,光送他去医务室了
男生嬉笑着说:还好不影响高考,过两天就好了。放假了再打呗,也是心疼他,脚踝肿得老高诶纪宵,下回走路记得看路啊!
从那边的座位扔来一本砖头厚的数学五三,被多嘴的男生笑着接住,又给他扔回去。纪宵佯装恼羞成怒:就你话多!
几个男生的打闹声传进楚澜耳朵里,他烦躁地从课桌抽屉里扯出耳机,却又没打开iPod,鬼鬼祟祟地扭头瞥了纪宵一眼。
纪宵正苦大仇深地咬着水性笔的笔帽,一脸烦躁地与数学模拟卷大眼瞪小眼。楚澜的眼皮一搭,目光不声不响地落到了他的脚上。
校裤的裤脚挽到膝盖,露出来的左脚踝果然肿了好大一块,涂了药膏看上去颜色有些奇异。楚澜说不上自己是个什么心情,有点想了解来龙去脉,但又开不了口,于是赶在纪宵察觉之前转开视线,手伸进衣兜里按了播放键。
和平时给人印象不同,楚澜喜欢听的歌比他本人接地气多了。曾经纪宵第一次借他iPod去听,一边拨播放列表一边啧啧称奇。
想不到你和我的歌单契合度这么高啊?
楚澜最喜欢《晴天》,自己没事洗衣服的时候偶尔哼两句,如果遇到纪宵在旁边,便默契地变成个哼唧二重唱,模糊了歌词,跑调也无所谓,着实是调剂学习压力的闲适时光。他如今回想,却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纪宵那句话是随口敷衍还是在顺着他。
他对纪宵知之甚少,始终处于高高在上的位置。他没来由地对自己感到厌恶,生平头一次发现自己太过不在意旁人了后知后觉地明白了宋诗咏所言你太无趣了,当真不是空穴来风。
眼看周董的歌循环了好几遍,楚澜从自我拉扯和嫌弃中回过神来,先写了两道选择题,又偷摸往纪宵那边看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