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手里有钱。韶音每个月会给她打钱,从今往后沈琼也会给她打钱,一个年纪不大又有钱的老太太,是不用人管的。
至于她的精神需求、感情需求?
抱歉,给不了。
韶音继续往小地方铺业务。她并不往大城市里铺,因为大城市相对文明、规范,比如沈琼,她靠自己的力量就解决了困难。
陆明霄又等了她两年,仍然不见她回心转意,也就认了。
他这几年跟着韶音,看到许多不好的事情,他理解她的决定,不再执着于领证。只不过,对于孩子,还是有些执念。
“我们可以养只猫咪。”韶音对他说,“它除了不能继承我们的家业,哪里不好?”
于是陆明霄养了只猫。
没过多久,又养了只狗。
然后一发不可收拾。养了布偶想养英短,养了大橘想养加菲,养了哈士奇想养萨摩耶,养了柴犬想养泰迪……
他再也不稀罕孩子了,沉浸在当铲屎官的快乐当中。
沈琼离开了公司,跳槽去另外的企业,并很快迁往了其他城市。
她抛下了包袱,再也没有牵挂,一心一意拼事业,她的努力没有白费,成功成为行业内的标杆人物,一如青春时的愿景,她事业有成。
但她一直没谈恋爱,也没有结婚。每年会往韶音的基金会捐款,私下里悄悄关注她的消息。
她没有联系过韶音。她很想获得姐姐的原谅,想对她道歉,但她同时又知道,太晚了,已经太晚了。经历过短暂扯皮离婚的她,都对婚姻深深恐惧,何况是当初孤立无援的姐姐?她得不到姐姐的原谅了。
她同时又隐隐怨恨吴灵惜,因为吴灵惜当年总说“为你姐姐操碎了心”“她天天剜我的心”“我造了什么孽哦生了这么个不省心的东西”。
如果不是她总这样说,沈琼也不会对姐姐的偏见那么大。她那时天真得近乎于蠢,她怎么想得到,母亲的抱怨竟是可笑的,不假思索的,就信了母亲。
她后来也没去看过吴灵惜,只是每个月给她打钱,逢年过去会打个电话罢了。
吴灵惜后来还是回到了J县。两个女儿都不要她了,小女儿也不在B市了,她还留在这里干什么?回到J县,住进了曾经的家里。
她找不到小女儿,但大女儿的工厂在这里,于是会去工厂转悠。她这时的精神状态已经不大好了,但还记得自己是怎么被女儿抛弃的,于是见到男人打女人,就会冲上去跟对方撕打:“谁让你打老婆!打老婆的人都该天打雷劈!”
一般人不跟她计较,但也有人混不吝,冲她出手。
吴灵惜被撞到马路牙子上,脑袋磕破了,被人送去医院。她醒来时,就见到大女儿坐在床边,眉眼平淡地看着她。
她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了,但韶音对她说道:“你闲得没事,去我那当门卫吧。”
工厂时不时会有男人、婆婆妈妈之辈来闹事,吴灵惜要是闲得没事做,韶音给她找活干。
“好,好,妈去!”吴灵惜连忙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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