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来询价的人不绝,没过多久就都卖掉了。抄的书卖了一两银子,诗词、字画卖了五两银子。
字画不值钱,虽然顾亭远的字不错、画也不错,但他毕竟没有名气。倒是做的几首诗,很是不俗,卖上了价格。
一共是六两银子。拿到手后,顾亭远一文钱都没留着,全都给了韶音。
“府城物价贵,你拿着花用吧。”
男人养家是天经地义。
妻子虽然大手大脚了些,但她并不是花在她自己的身上,他和儿子也吃到肚子里了。
顾亭远心里丝毫不觉怨怪,反而自省起来,他似乎有些供不起妻子的花销。
这次考试一定要顺利才好,如此才能多一条生财的路子,他心中暗想。
韶音收起六两银子。
他既然给了,她就收着。总不会花到别的地方去,都是使在一家人身上了。
“给你买两支笔吧。”路过书斋,韶音停下脚步,看向顾亭远道。
顾亭远面容微凝,随即恢复原状:“好。”
去年便是如此,她殷勤地带他买笔,买回去后她收起来了,说担心他放不好,等到考试当天才给他,并收回了他的旧笔,说不吉利。
装作什么都不知道,顾亭远跟她进了书斋。
她给他挑了两支上好的狼毫笔,八百文一支,他近乎通宵抄书,也不过买上一支笔。
即便打算什么都依她,但顾亭远还是不肯下这么大的本:“不用买这么好的。”
万一她再做什么手脚,这本钱可真是高得叫人觉得肉痛。
“劳烦包起来。”韶音客客气气地对书斋的主人说道。付了银钱,将两支笔扔他怀里,牵着安儿出了书斋。
顾亭远睁大眼睛,愕然在当场!
回到客栈后,韶音没有把两支昂贵的狼毫笔收回去。顾亭远不知她怎么想的,只是夜间躺在床上,心里想着那两支昂贵的狼毫笔,只有一丝丝感动,占据绝大部分的是心痛!
他怎么配!
他一个穷书生,来到府城后没有给妻子买一身新衣裳,倒是给自己买了这么贵的笔!
他没脸见人了!
第144章 前妻13 考完。
次日的早饭, 便换了花样。
肉饼,锅贴,油茶,豆浆等, 仍旧还在, 但顾亭远那份, 变成了杂粮馒头。
杂粮馒头,三文钱两个。白面馒头, 两文钱一个。顾亭远一顿早饭吃两个杂粮馒头,就省下了一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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