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回学校。”
学校是安全之地,就算碰上了老师也无妨。
这条道我上初中时经常走,非常熟悉,我带着林晨左弯右绕,以亡命之徒的气势,只用了五分钟就跑回了学校南门,明明是虚惊一场,但我愣是跑出了劫后余生的感觉。
到达安全之地之后,我长舒一口气,终于放开了林晨的手,而后者已经累的喘不上气,手腕更是直接被我握出一圈红印。
糟了,刚刚只顾着跑了,也没注意到林晨,果真是耗子见了猫,什么都给吓完了。
“不好意思,我一时心急,也没注意,你的手没事吧?”
我想看看林晨的手腕有没有破皮,但在即将伸出手的那一瞬顿住。
在这个时候,我要怎么看?总不能捧着他的手小心翼翼地看吧?俗话说“穿着校服的男女授受不亲”。
害羞与愧疚的心情在我的心里交织,让人心痒得紧。
林晨好像没听见我的话,或者说,他根本还没回过神,一手撑着墙壁一手摸着胸口,“刺激,我……还从来没有……跑过这么快。”
“啊?”
“真是刺激。”他又重复了一遍,脸上似乎是……心满意足的表情?
“你的手怎样了?”我又问了一遍。
“我的手?”他抬起来随便看了一眼,“没事,不痛,都是小事,我们现在去哪?”
“啊?”他这也转变得太快了。
“你可别告诉我你打算回家。”
“当然不打算回去,我想想……嗯,我们去书店吧?”
“书店?”林晨脸上的惊讶,丝毫不逊于几个月前,我吃完麻辣烫在书店门口碰见他时的惊讶。
看他的神色,应该是也想到了这件事。
“放心我不是去买教辅,我想看看书店里有没有《了不起的盖茨比》,上次你借给我看,我特别喜欢,想直接买一本放在家里。”
“那我们现在就去。”
学校对面的书店主卖教辅和畅销书,文学类的书籍挤在角落里,我和林晨一歌站着一个蹲着,在书堆里找书。
“没想到你这么喜欢这本书。”他的声音还是带点喘,看来刚刚跑步的五分钟,需要花很长的时间治愈。
“大概是因为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书吧……我也不知道怎么形容,总之这本不怎么励志的书,真真切切地鼓励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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