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顿鸡飞狗跳很是持续了一段时间,最后的最后,还是五十多岁的老掌柜出面,埋头挑了支不算太过张扬,价钱不高不低的簪子给送出去的。
给的过程自不必说了,惊恐,色变,硬塞。澜卿用他二十七年的人品证明了一个道理,人不能太抠,不然偶尔一花银子会让人以为他回光返照了。
回去以后,他窝在床榻上抱着猫对皮皮抱怨:女人真是个麻烦东西,你看方婉之,没事儿就死啊活啊的,我又没怎么她。
皮皮压根懒得搭理他,平铺直诉一句:你偷亲人家了。
她不是不知道吗?
皮皮忙着手头上的东西,还是那句话:你偷亲人家了。
连喻不吭声了,左手抱着王大壮,右手搂着王守财老老实实歇着去了。
对!他偷亲人家了....
☆、第十八章 我约了方婉之
方婉之将连喻送的簪子装在了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里。
她不敢戴,总觉得那货早晚是要翻脸要回去的。她不相信他会无缘无故的送她东西。只是等了许久也没见着他翻脸,反而还多见了几回笑模样,越发让她有了一种白日见鬼的感觉。
连喻不知道方婉之的内心世界纠结成这样,总之他是很开心,至于簪子送出去了为什么不戴,他倒是并不在意。作画之后他偶尔也会带着方婉之上街溜溜猫。因为王守财不听话的时候,只有方婉之能吓住它,凶神恶煞的拎着它的脖子,一只手就能轻而易举的将它拽回家。
他好像并不厌烦她,偶尔也愿意跟她斗斗嘴,觉得生活不那么寂寞。
皮皮跟他相依为命了很多年,从来都是随侍在侧的。最近一段时间他却发现,连喻并不怎么愿意带他了。
万籁村举办春花节的头一天,他将自己收拾的体体面面的,拿着一件石青色的衣服进来问连喻。
主子,我明天穿这件衣服好不好?
连喻的品味一直不俗,两人在一起这么多年,皮皮的衣服多数都是他挑的。然而今日连阁老却破天荒的没有给出意见。
低头顺着王守财的毛,他连头都没抬。
我约了方婉之,你明天自己走吧,别跟我们一起。
皮皮听了之后一怔,提着衣服半天没有动作。
为啥?而后后知后觉的一挠后脑勺。
你是不是看上人家姑娘了,嫌弃我碍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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