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樱却道:“在我们那里,定亲都是要有戒指的——这个小东西呢,代表的是一种不可取代的信物。”
晋起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只扯过她一只手来,问道:“戴于何指?”
江樱微微翘起了那只纤细的无名指。抿嘴笑着。
晋起便依言,为她戴好之后。还着意打量了一番。
羊脂玉色泽温润,与她莹白的肤色极为相得益彰。
想到此处,晋起又看了看自己的手掌。
他的手掌大而修长,骨骼感很强,原本也算是一双很好看的手,可因练武骑马的缘故,相对而言便粗糙了许多。
晋起没急着将戒指戴上去,而是拿江樱那只戴了戒指的无名指放在自己手上比了比,顿时便露出一种颇有些自我嫌弃的表情,还不遮掩地道了句:“衬得手黑。”
江樱一愣,待见他一脸认真的表情,不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听她发笑,晋起抬起眼来看着她:“你也这样觉得?”
江樱咳了一声,强自忍住笑摇了摇头,将他的手拉了过来,满面认真地将戒指戴了上去,末了扬唇一笑,道:“哪里黑了,我觉得很好看。”
晋起自己看了看,满脸的不确定。
“好看。”江樱又加重了些口气,与他十指相扣。
晋起见她表情,便笑了道:“你说好看那便好看吧。”
反正他这个人,对这些东西好像一直都没有什么审美可言。
但想到她方才说的那个关于戒指的寓意,不由反扣住了她的手指。
又不由忽地想到了那句……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
没过几日,便是到了石青与华常静的婚期。
近来清波馆这边儿的喜事一桩接着一桩,就连向来面瘫的狄叔,眼里似乎也沾上了些喜气。
从清波馆到华府相隔了近三十里路程,为了不耽误吉时,这一日天色初亮,接亲的队伍便从清波馆旁边修葺一新的宅子里出发了。
昨晚江樱去了华府参加了华常静的添香宴,将自己提前备好的礼物一并带了过去,是全套的茶具与碗碟,材质是上好的青玉石和素白瓷,是她前些日子自己画了花样儿找了作坊烧出来的——茶具清雅点,只在茶壶上描了一段柳枝,茶碗等物俱是清一色的留白,却在底子上花了心思,印有朱砂色百年好合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