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营。
2、王万里今后名下经营的一切经济活动分成为6:4,亏损时资金6:4承担风险。
3、初始出资额度为5万元。在遇到有前景的项目时可以追加投资,直到王万里名下资产可以应对市场风险。
4、王万里名下企业控制权仍旧为王万里本人,投资资金仅参与分成。
5、违反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可以强制冻结相关资产。
第322章 人间很美
至于为什么重点在这几项,沈大铭做出了详细的解释:王万里是混黑市的,和他合作,首先要明确地就是要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经营,这点是为了保护我们,如果王万里乱来,就是违背了合作的前提,是他一个人的事情。
深市很多政策在全国都是创新的,投资一个人或者他名下的企业,即便投资额度比王万里的高很多,但利润分成最好不过中线。
因为投资个人,暂时没有实体,如果投资方占6成利润,一旦这个人挣大钱了,他就会想我给他干,我拿得比他的还少,没动力,或者控制不了名下企业,他说得不算了,他就会试图改变这种格局。
不如在合作最初定4成的利润,因为6成掌握在王万里本人手里,他始终是拿大头的,也有企业的控制权,我们投资不过是想资产增值,搭上这艘可能会扬帆远航的船实现资金的大幅增值,所以这个比例相对是合适的,我们在模拟中也是拿这个比例来给资本定位的。
他王万里拿了钱,要履行义务,拒绝履行义务就要有强制手段了,亲兄弟还明算账呢。
五万块钱很多了,现在万元户人人羡慕,虽说南下能否有成果主要靠人,但是资金也是不可或缺的,启动资金太少,王万里就得从小做起,慢慢积累资金,也许过程需要几年甚至更多的时间,所以人和资金都是很重要的。
沈晓铭搬着小板凳听得极为认真。
沈大铭解释完,才沉声道:这些都是基于王万里会成功,会实现资金的增值所的,如果失败了,资金应该按比例承担风险。
他王万里占六份利润,损失也得占六份,现在他拿一万块钱,看起来他亏6千,我们亏2万,他看起来亏得少,但以后他的名下企业资产高了,他的资金就会越来越高,其实总体上,这是个双方来说比较公平的协议。
封国栋接受了这种说法:大铭考虑的还是很周全的,王万里现在缺钱,他明言五五分成,这是他缺资金,是咬牙让利呢!
等他不缺钱的时候就会想我累死累活的干,但我们拿的利润竟然一样。投资点钱,能有增值是最好的,他在南方,我们也不会参与经营,无非是希望资产的增值。
在封国栋眼里,这五万块钱现在渔场的效益来说,一年半载也就能挣到的,等罐头厂打开市场,也许更快。
初始资金的分成是绝对特殊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