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叛逆从来不是要冲破、撕裂或毁灭。
他只是想向爸爸妈妈证明自己, 迫切地想以一个成人的身份回馈他们这份爱意。
只是, 走了条不合适的路。
谢常殊依旧记得他重获新生时的喜悦,因为他走出考场时, 看到了鲜活的爸妈,连他爸眼角里的褶子都那么让他怀念。
六月多雨, 出考场时阳光却突然冲散云层,炙热的光大片大片地倾斜下来。
爸爸妈妈本来躲在树荫下,看见自己立马走到盛夏阳光下,将他拥入怀中。
他上辈子没有得到这个拥抱。
他重生了。
更准确来说,他穿越到了书里。
那是他的第一本也是唯一一本同性启蒙书,里面有一对渣贱怨偶, 一个变态反派, 而他自己这个身体的原主,则是一个舔狗炮灰。
只要他不舔狗不惹事, 事就惹不上他。
可是家里的爸爸妈妈分明就是他的爸爸妈妈,他记得他爸左右眼分别有三两道鱼尾纹, 记得他妈妈藏双下巴的方式, 记得他爸虽然严厉,可一冷脸就会被妈妈一个眼神威吓回去半天不敢大声说话……
竟然不是梦。
虽然有些东西和上辈子不一样了, 但只要爸爸妈妈还活着,他就有了归属。
他立志要好好生活,以最好的状态考出最好的成绩,乖乖做个好孩子……最重要的是,要远离凌枫闻旭还有某个变态反派,并且帮爸爸妈妈避开了书中所写的双亡结局,守好他的小家。
他和爸爸妈妈每天都很开心,他洗心革面好好生活,还在路上救下了一个遍体鳞伤的小孩,眼睛黑溜溜的,像黑曜石。
谢常殊把小孩带回了家,爸爸妈妈都很喜欢他。
尤其是妈妈,看见小孩晶石似的眼睛上一颗靡艳的红痣时,拉着他的手笑着说,“枭儿上辈子和我家殊殊没准是双胞胎,痣的位置都长得一模一样呢。”
他们都知道虞枭悲惨的身世,所以都在尽力地对他好,希望他能有归属感。
其中最努力的,自然是谢常殊了,他是真的喜欢虞枭……的长相。
当然,不只是相貌……
他就觉得虞枭浑身不管外表还是脾性都极其契合他的审美,这样的人,相遇就是缘。
他们在家里过了很快乐的一段时间。
当虞枭身上伤疤愈合,肉养起来,精气神恢复后,整个人焕然一新。
他的脸又在谢常殊的审美柱上狠狠入了三分。
当然,不只是脸……
谢常殊小时候也被送去过不少兴趣班,但真正让他持续保持兴趣至今的除了钢琴,就只有素描了。
但也仅限于偶尔想起来后打发无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