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他看过,最初发现自己性向时,为了启蒙而选择的一部当时最火的同性小说,其剧情之曲情节之狗血,把刚准备探索新世界的他吓得当即想直回去。
他那时候还不知道看这类小说的大多是女性,别人看个热闹而已,他却当了真。
里面男主攻狂卷霸酷拽二世祖,男主受斯文内敛小可怜。二世祖小时候就有个白月光,没几年却发现白月光竟然是自己亲小叔,从此陷入爱而不得的痛苦中,苦苦压抑下把自己整变态了。
这时候男主受出现在他眼中,和白月光相似的眉眼,相似的气质,懦弱可欺的性格,注定了他替身的命。
男主受极度缺爱,在男主攻的步步为营下彻底沦陷。无条件爱护攻,男主攻喜欢什么样的他就长成什么样,为他放弃原则,散尽家财,结果却发现自己只是另一个人的替身,即使是替身自己都不是唯一的。
后来两人经过几番大起大落,分分合合,要死要活,终于!渣渣认识到男主受才是真爱,跪求复合。
男主受毫无原则,被男主攻一番惊天动地要死要活的哄求后,同意复合,牵手大团圆。
谢常殊看的时候差点被引出心脏病,只想求他们回家里关起门来作,不要伤及无辜。
这其中还掺杂着许多男二,狂蜂浪蝶般自荐枕席的炮灰们,还有一个反派,来体现男主的人格魅力和事业上的狂霸。
关于这本书里的反派……谢常殊打了个寒颤。
谢常殊曾经没看过小说,不知道世界上还能有这种疯批起来连自己都能弄死的人。
比起对男主们作精体质的无语,对这个反派,他就纯粹是恐惧了。
他是真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生在家族,却自小流落在外,十几岁才被家族找到,铁血培育,变得更加冷心冷情,传说这个反派扒皮抽骨不眨眼,生啖血肉,弹指间一家公司灰飞烟灭。
他站得太高,好像存在的唯一乐趣就是和男主作对。
而唯二乐趣……则是搜刮男人,供他享乐。
和男主攻阴谋诡计的攻心不同,他更喜欢绝对的掌控,巧取豪夺。
毕竟是替身文学中的人物,和男主攻一样,他也有一个白月光,但书中没有详述,只说他每搜刮一个男人,就要在他脸上、尤其是眉头处,寻找一点朱砂痣。
而他对替身的疯狂,甚至远超男主。
他大盛的时候,几乎整个京城都是他的狩猎场,他尤其喜爱清冷绝尘的美人,越端着他越喜欢,越反抗他越兴奋。可掳回去没多久他就会对人失去兴趣。
悲惨的是,谢常殊穿的这个身份,就是男主的众多替身情人之一,而这个炮灰的结局,是在男主和反派的商战中,被男主送给反派!
书中围绕着男主攻受,没写他这个炮灰的结局,从被送给反派之后就没他的戏份了。而反派没多久就跟疯了一样和男主作对,扒了男主几层血后,突然消失了一段时间,再次出现,竟然被发现自决在城西一条马路转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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