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然就帮她打了些荤菜,炊事班的小战士还偷偷多加了几勺。
我见你没去食堂,就帮你把饭菜拿过来了。快过来趁热吃,这么大人了,连吃饭都能忘记。
苏晓早就饿了,不等童刚招呼,就自己拿了筷子吃了起来:你吃了吗?
我早吃过了。快吃吧,别饿着了,我会心疼的。
苏晓胡乱地点着头。
童刚挑的菜都很合她的胃口,他从一开始对她的不了解,到现在熟记了她所有的爱好,这一点难能可贵。
这让她想起了两人在新兵营的事情,一开始他并不知道自己就是未婚妻,总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那个时候,她好几次都想扑上去咬他几口,让人又恨又爱。
童刚,你还记得我们在新兵营的时候,那时我没有吃饱饭,你给我送饭的场景吗?
童刚说:怎么会不记得。你当时吃饭,细嚼慢咽的,抢不过其他的女兵,吃到后来饭菜都被抢光了,你还在那细嚼慢咽地吃着。
一想起当时的情景,他就觉得那时的苏晓挺可爱。
那个时候,她还小,十六岁,正是水葱一样的年华。因为没吃饱饭,半夜出来找食物,被他逮个正着。
我哪知道女兵们那么厉害,抢菜的速度那么快,等我想过去夹菜的时候,菜已经被抢光了。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她都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前世她在当兵的时候,并没有新兵训练,她到部队就直接去的021医院。
后来成为老院长的学生,就更没有这方面的事情,一直都平平顺顺的,直到遇到童刚,才有那些灾难。后来她成为专家医师,考军校,升军衔,可以说,除了家破人亡和童刚牺牲这两件事,她一直都顺风顺水。
那时的你,真的又倔又犟,让人又爱又怜。一想到那时她帮自己做手术的那个样子,他就掩不住嘴角的笑意。
苏晓说:那时你给我送饭,到底是出于什么心理?
童刚想了下说:这个我早在那时就跟你说过,我们野狼团有这个风俗,关心每一个战士,所以每一任主官,都对下面的新战士很关注。当时我看到你没有吃饱,就想着给你送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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