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是她们在逃荒路上时,住的农家院子隔壁的那两个白白胖胖的小孩子的一个吗?
正好,这个就是顾云冬见过的那个小男孩。
当初在逃荒中,见到的孩子全是面黄肌瘦奄奄一息的,因此两个粉嫩嫩的小孩子就太显眼了,也在她脑子里留下了印象。
她记得当初带着孩子的是那位被称为‘高叔叔’的武功高强的男人,一看他们身上的衣服就知道价格不菲身家富贵。
可现在呢?
孩子身上穿着粗麻布衣,那个瘦高的男人也是一样,而且脸色沉着似乎慌张不安,见自己多看两眼立刻凶神恶煞脚步更快。
这很不对劲,如果那孩子真的家道中落穿不起好衣服了,可那脸蛋还是胖乎乎白嫩嫩一看就娇生惯养的样子。
而且这孩子此时虽然闭着眼睛昏睡着,但脸上却明显带了泪痕。
顾云冬脸色一寒,眼看着那男人走出客栈大门了,当即跑过去挡住了他,“你是谁?你要带我弟弟去哪里?”
男人一愣,脸色陡然就变了,“你说什么?谁是你弟弟,这是我儿子。”
哈,儿子?看着可一点都不像。
“胡说,我弟弟明明跟着我高大哥出来找我的,什么时候成了你儿子了?”为了谨慎起见,顾云冬还是多说了一句。
要是这人真的是这孩子的爹,那肯定认识那位高大哥的。
“什么高大哥,滚开。”男人说着话,还往旁边使了使眼色,很快就有几个人往这边围拢过来了。
很好,确认是人贩子无疑了,而且还有同伙。
怎么说也算是相识一场,又一起杀过畜生,那位高大哥还给了她一袋子的馒头大饼。遇到这种事怎么都要管管了。
顾云冬猛地上前,先发制人,一把拉住他的小手指往外掰,等他吃痛后松了手劲,瞬间抢过孩子退后几步。
随即对着围观的人大声喊,“这是拍花子,大家快抓住他。”
男人脸色大变,沉声嚷道,“你才是不知道哪里来的野丫头,那是我儿子,把孩子还给我听到没有。大家帮帮忙,这姑娘也不知道受了谁的指使,想带走我儿子。”
说着话,这男人的同伙立刻一拥而上。
“姑娘你年纪小小的就不学好,怎么能干这种事呢?”
“就是,赶紧把孩子还给人家。你没看到他们父子穿的衣服都一样的吗?”
“到时候好好的道个歉,人也不会怪你的,下次别做这种事情了。”
“你瞧你这抱孩子的姿势都不对,可怜见的,别把孩子给弄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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