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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莹长得不错,再装扮装扮就更漂亮了,加上歌声甜美,很快就得到了上台演唱的机会。谁知道天不遂人愿,丁莹才上台唱了几次歌,人气才刚刚起来,夜总会了就发生了木仓袭,她虽然没事,但是当时欣赏她的夜总会老板挂掉了。后来换上来的老板是和她是死对头的相好。

就这样她刚刚升起的事业就这样没落了。不甘心自己的梦想破灭,于是丁莹转投他处,另找了一个夜总会打算东山再起。谁知道她的死对头成了原来夜总会的大腕还不肯放过她,处处给她使绊子。丁莹气不过,打算傍一个大老板捧自己。谁知道才刚刚搭上线,连一次舞台都没上,就被大老板的太太发现了。那个太太是个狠角色,面都没和丁莹见过,就找人吊死了她。

丁莹一天夜里懵懵懂懂的被几个大汉吊死了,直到自己变成了鬼到处飘才知道害死自己的是谁。丁莹悔不当初,早知道就自己慢慢混,这样什么好处也没捞着就被弄死了,她血亏啊。她还观察了一下后续发展,大老板知道自己死了也没有愧疚,或者帮自己报仇的样子。反而转眼就跟自己在夜总会的小姐妹好上了。

丁莹觉得自己实惨,但是她也没有报仇的打算,报仇太浪费时间了。她的心里眼里梦里只有一件事,就是成为歌星。其实丁莹也没有惨过头,她和那些只能到处飘的鬼不一样,她是一个有固定居所的鬼,她生前从死对头那里偷来的镯子可以容纳她的鬼魂。

于是丁莹白天在玉镯子里睡觉,晚上飘出去站在台上和其他歌星一起唱歌,虽然没人看的见她,但是她还是沉浸其中。

直到夜总会倒闭了,丁莹没有舞台可以施展,又不能离玉镯子太远,所以才在玉镯子里沉睡了起来。

余昭沉默了一会,然后看着丁莹问道:“所以,你为什么会在这?”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连仇也不想报,身上半点怨气没有,一心只想当歌星的鬼。

说到这里,丁莹觉得自己也委屈,她愤愤的指着其中一个站在余昭身后的富二代道:“都是他,我本来在玉镯里睡得好好的,他把我从玉器店里买回来不说,晚上还抱着我睡觉,还用手摸我”。

众人的眼神一下子都望向了富二代。

被指着的富二代顿时脸色通红,连忙摆手道:“我那是摸玉镯,感受一下手感”。富二代张明觉得自己冤,自己真的冤。他只是想买个玉手镯想送给正在追求中的女神而已。晚上抱着睡觉的原因,也是因为想着自己拿着玉镯子送出去之后,女神同意当自己女朋友的样子,一时想多了直接抱着睡着了而已。

丁莹看着张明道:“你抱着我睡觉还想不负责任不成!”

觉得自己奇冤的张明憋红了脸道支支吾吾道:“现在是现代社会了,而且我也没做什么,更关键的是我有女朋友了”。天知道他只是抱着个镯子睡了一晚而已,怎么感觉跟个渣男一样。

丁莹撇了撇嘴道:“哦,我不是现代人,我是八十年前的女人,我的思想可古板了”。

张明指着丁莹不满道:“你这是碰瓷!”

余昭看着俩个人互相争辩,摆了摆手示意他们停下来,看着女鬼道:“所以你想怎么样?”

看见余昭说话,丁莹也不敢不讲理了,道:“大师,其实我也不是碰瓷,我是和张明有契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