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走没几步,一个人从街角跳了出来。
白玲吓了一跳,定睛一看才发现原来是文雅。
文雅带着一顶雷锋帽,穿着一件军大衣,大半张脸都藏在领子和帽子里,鬼鬼祟祟的窝在街角站了不知道多久,帽子上的雪花都积了一层。
她冻得直哆嗦,声音都是颤的,“你可算出来了。”
就怕在孙红英家把毛衣还给白玲让那些人精一样的老女人们看见了嚼舌根,她特意站在这里等着,等得人都快要冻傻了。
第四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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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眸光闪烁, “东西都在这里了,你数数。咱们这就算两清了。”
白玲接过毛衣,看了一眼毛衣里包着的帕子和钢笔, 她眉心微蹙, “头绳怎么少了两根?”
文雅没想到白玲居然真的连丢了几根头绳都记得清清楚楚,她不禁在心里骂了一句,真是穷酸,连几根头绳都这么计较。
嘴上却只能讨饶,她伸手摘了帽子, 干笑道:“我绑在头上忘记了。”
被情敌像是看贼一样看着,让人盯着大雪天里解辫子,文雅心里真不是滋味。
她披散着头发,顶着一脑袋的雪花把两根头绳递给她, “还给你。”
白玲收了头绳塞进口袋, 替她拂去头顶的雪花,拿了那顶雷锋帽给她带上。
她的动作很温柔, 面上仍旧笑盈盈的, 说出来的话却不是很动听,“既然知道要脸,以后就不要做不要脸的事。”
其实在孙红英的婚礼上见到文雅, 她有种情理之中, 意料之外的感觉。
书中没有这么一段剧情, 这会儿文雅应该正和宋健民打得火热,两个人走哪都一块才对。
光见到一个文雅,文雅还说把宋健民‘让’给她, 多少有点不太正常。
自然按照原书剧情,白玲入伍, 文雅应该这会儿还没见过她,自然也没有偷过白玲的东西,顶多偷一下白玲的男朋友。
不知道是不是她这个蝴蝶翅膀扇的,男女主感情进展似乎没有原书那么顺利。
文雅又气又羞,咬着牙看着白玲离开的背影,气得眼睛都红了。
要脸?
她倒是想要脸,可都落到这种田地了,要脸有什么用处?
就一件衣服,一只钢笔,一块帕子,几根头绳这么点东西。
要是搁在十年前,不,三年前,她都不屑多看一眼。
她小姨要脸,跟反|动派老爹划清了界限,主动写大字报揭发老爹在剧团做团长的时候私下偷看大毒草,走私来的电影录像带,外国妞的白胸脯,还偷偷藏有靡靡之音的黑胶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