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之遥你一惊一乍的干嘛?还好我手快,不然你整张脸都要花了。”
“大事件!大事件!”方之遥不敢相信地瞪大眼睛,指了指手机屏幕,“沫沫你看,大事件!——周崇凛喊我吃午饭!”
“嘘,你先小点儿声。”周沫看了看周围,还有好几个工作人员在旁边吃饭聊天,“什么东西?你家少爷现在喊你出去吃饭?”
方之遥想揉一把头发发泄情绪,又想起来这是做了造型的不能弄乱,最后只好跺了跺脚:“他今天脑抽啊?干嘛好端端地约我吃饭!”
“他人现在在哪?”
“说是在这附近等我——可能就在楼下。”方之遥烦得踢了踢脚,“好烦好烦好烦,他好端端地干嘛过来啊,我跟他吃饭又不聊天,两个人干坐着吃东西无聊得要死,干嘛约我吃午饭?好烦。”
而且昨晚刚经历了那样的事情,方之遥并不是很想见周崇凛,能拖到晚上回家再见就绝不现在吃饭见。
周沫有些不能理解:“这有什么烦的,吃完你回来继续工作不就好了。他请客你干嘛不去?我倒宁愿干坐着吃大餐,也不想留在工作室吃盒饭。”
“你一点都不明白在工作室吃盒饭有多快乐,想怎么吃怎么吃,嘴里有东西也可以说话。跟他吃的话,我不敢边吃边说话。”方之遥就是不乐意去,“要去的话我还得卸妆,烦死了。
“我直接跟他说我走不开、不吃了吧。”
“诶别别别!”周沫赶紧摁住方之遥,“这有什么麻烦的?你直接就这样去啊,漂漂亮亮的,多好。”
方之遥今天是全套造型做得精致无比,妆容还特别青春特别闪亮。这么个样子出门约会,最适合刷好感度了,干嘛要卸?
周沫也有点老妈子心态,就想看方之遥这样闪闪亮亮地出门,给她长脸。
“你确定?”方之遥指了指眼角,“你确定要我顶着这颗爱心去和周崇凛吃午饭?”
方之遥的眼角下边有心形的装饰贴纸,点缀在那显得眼睛格外明亮好看。
“嗯,怎么了?”周沫点点头,“好看的呀。”
“你不觉得很浮夸吗?周崇凛会不会觉得我好轻浮啊?”
“这有什么可轻浮的,你是偶像,不本来就会化这样的妆吗?”周沫拍拍方之遥的肩膀,劝诱道,“去吧去吧,去给你的感情生活刷点进度吧,别真的一辈子就靠性生活维持婚姻了。”
方之遥别过脸:“切。”
他想去和不想去的心思是一半一半,不想去的主要原因是觉得和周崇凛吃饭尴尬、和怕被周崇凛发现怀孕的事情。
当然啦,他潜意识里还不想将自己身为偶像的那一面展示给周崇凛看。因为觉得周崇凛会不感兴趣。
现在被周沫这么一劝,方之遥又觉得去就去吧,他也没什么可怕的。人家大少爷都来这附近等他了,他不去会会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