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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耀见到沐瑾亲上战场,他作为主将,得指挥作战,这会儿也没什么好指挥的了,拿起鼓捶亲自抡鼓,鼓令只有一个:进攻,杀敌!

旁边的几个擂鼓传鼓令的士兵跟着沐耀的鼓令,一起擂动战鼓,鼓声响彻战场的每一个角落。

作者有话说:

沐瑾:旱鸭子竟是我自己。

……

三国时的造船技术就很发达了,东吴水军有能容纳三千人的大船。

英国公府的实力能制衡清郡、尚郡联盟,又是在水路发达、能产盐的海边,跟海岛百国接壤,其实力是相当强盛的。他有心造反,蛰伏在京城多年,为了不引起萧赫的警惕,必然要隐藏实力。京城的水路跟南边不通,他的船开不到京城,萧赫也不用担心,加上他又没去过南边,因此没有设防。

沐瑾、清郡、尚郡的人,对南边的了解极少,见到这么大支水军,也算是开见界了。

英国公敢争帝位,自然是有争帝位的实力和底气的。

第165章

情报有误, 双方兵力相差悬殊,又是对方已经发起全面猛攻,进入到了最后分胜负的较量阶段, 任何计谋、补救都来不及了, 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奋力杀敌,能杀一个是一个,能阻一个是一个。

沐瑾刚从广临县战场回来的, 对于横断江防线的了解远不如沐耀, 能做的就是相信沐耀的指挥能力,把战场指挥权交给沐耀。

在这时候,他的作用就是抡起手里的战刀,杀敌。

这是沐瑾这辈子第二次临阵杀敌,进入战场后,周围到处都是敌军, 致命的攻击随时会从任何方向袭来。他的神经绷到极致, 目光从身旁的人群中扫过,一眼分出敌我, 手里的武器便已经抡了过去。

身处随时可能丧命的战场上, 任何花里胡哨的花招都是浪费力气和作死,唯一要做的就是把手里的武器朝着对方的要害招呼过去, 以最高的效率最大的限度攻向对方。

鲜血、死亡充斥满沐瑾的视线、刺激着他的感官神灵,鼻腔间满是血腥味,入眼处到处都是挥着长矛攻过来的敌军, 他近乎本能地抡起长刀挥舞斩杀过去,将一个又一个敌军斩落在马下。

鲜血把刀柄都沾透了, 握起来又湿又滑。他匆忙撕下一片披风布料, 缠在掌中, 增加摩擦力,便又继续挥刀杀敌。

战鼓声仍然在响,江边整齐地排列着大大小小的各式船只,宛若整齐排列的军阵。船只之间保持有足够的距离,以防止突起的大风吹得船只撞在一起,发生损毁。木船怕火,防火更是重中之重,船只之间保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那些二三十丈船的大船两侧还有支起来的横木,用来阻离来自侧面的船只撞击或火势蔓延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