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青淼我槽你大爷——
陆满眼疾手快上前去把女孩给拉到自己这边。
一霎那的慌乱之后, 其他人纷纷将点燃的火把举向雾气那边,把它们从门缝逼退。
“有碰到吗?”林医生神情紧张地上前去检查女儿。刚才没人看清雾气到底是否触碰到女孩的后背,毕竟林婉儿一头白发, 和雾气几乎完美得融合在一起。
林婉儿抚摸着自己头发,睁圆了那双杏眼,怯生生地说:“好像……碰到头发了。”
众人陷入了沉默。
头发被雾气触碰会把怪物吸引来吗?
远处朝他们这边迅速逼近的蠕动声暗示他们, 答案是「会」。
屋子现在不安全了, 他们必须转移阵地。可刘大伯还才刚缝好针, 躺在病床上需要静养几天,等伤口长好。刘旷野大脑开始飞速运转,就算他能背着他爹成功跑掉, 伤口开裂感染大出血的话,一切都前功尽弃了。
刘旷野咬了咬牙, 手上还举着火把,夺门而出, 跑进雾气之中。
“我去引开怪物。”
尽管他不够敏锐、不够强壮,但他做了这么多年哨兵, 唯一胜过张轻燕, 在狩猎队中名列前茅的, 就是他的速度。他跟以逃命出名的陆叔在遇到危险时的逃窜速度,不相上下。
陆满虽然厉害,可他的体质决定了他无法触碰到雾气,不能吸引怪物。而刘旷野认为自己虽不如陆满厉害, 但他自诩跑得会比怪物要快,由他来当诱饵把怪物引开、保留住安全居所最为合适。
他跑得离林医生家稍微远一点时, 便憋了一口气, 将火把给吹灭。
火把熄灭冒出的白烟融进了雾气之中。湿冷粘稠的「雾」一霎那附上他的颈脖、手臂、脸颊等裸露在外面的一切皮肤, 刘旷野不禁打了个寒颤。
怪物感应到他了吗?它追上来了吗?刘旷野也没停留去等,而是选择拔腿就跑。
他知道跑到围墙外面会更安全。可黑暗中,乌麓镇居民区街巷错综复杂,他辨识不清方向,逐渐像只无头苍蝇一样乱窜,下意识往空旷的地方跑。
跑着跑着,他的喘气声愈发粗重,伴随而来的还有另外一种声音,那个东西笔直地跟在他身后,途径之路皆是摧枯拉朽。
那种碾压一切的气势和声响让他连头也不敢回,生怕看了一眼被吓得腿软,跌坐在地。
要知道跑得快的第一要诀在于:绝不回头,回头只会影响他逃命的速度,管他的,跑就是!
刘旷野把他跑步的速度拉到最快,浑身肌肉都在叫嚣着酸痛,他逐渐离开了房屋鳞次栉比的居民区,视野越跑越开阔,可雾气也越来越深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