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等好日子过了约莫六七日,就在扬州断了个干净。
古诗有云“烟花三月下扬州”。钟晚一行人到的时候,虽不是烂漫三月,但也领略了这“九州”之一的风采。
钟晚小时候同万方元一道长居昆仑,等万方元与赫连镜闹翻之后,又跑去一个唤作“仪林”的山旮旯里头住了许久,虽说时常跑出去闹腾,但来江南,还是头一回。而沈沉自小眼盲,养在北斗山庄,好不容易在十七岁的时候治好了,没想到一年过后沈林出了意外,便只能硬着头皮继任庄主,也没好好游山玩水过。
三人中只有沈沅东跑西窜,先前来过扬州。沈沅见一左一右两个哥哥都比不上自己熟,腰板都不由自主挺直了些:“哥,我同你说,来扬州,要去挤最热闹的商市,也要去寻最冷清的巷子。热闹商市里头好玩儿的多,冷清巷子里头好吃的多……”
他说得头头是道,沈沉半眯着眼看着他半晌,见他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还不打算停下来,冷不丁插了一句:“这些你倒是背得挺熟。”
沈沅的声音戛然而止,钟晚饶有兴趣地鼓励他继续说:“别管你哥,你方才说的烫干丝味道怎么样?好吃么?要不咱们去试试?”
沈沅悄悄打量了沈沉一眼,见他仿佛没有要拿自己背到一半便半途而废的剑法说事,才谨慎地开口道:“……好吃的。我知道有一家店的烫干丝,特别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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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是个富贵地方,连菜都透着一股显摆似的讲究。就一道烫干丝,便配了琳琅满目十来碟酱料小菜,众星拱月般绕在那盘“一/柱/擎/天”式的干丝外头。
钟晚拿筷子小心翼翼地戳了两下,觉得有点新奇。店小二见他穿着气度都不俗,还以为是哪家跑出来的贪玩小少爷,忙谄笑道:“这位小公子,可还要些什么?”
他本想着,这三人里头,穿黑衣的那个年纪最长,又一脸肃然,一看就不像是爱享口欲之福的人;穿红衣的那个年纪最小,稚气未脱,自然不是说得上话的一个;只有面前这个穿了件石青锦袍的年轻公子看上去既靠谱,又好相与,找他来宰一笔,最合适不过。
谁知那人笑着对年纪最小的客人抬了抬下巴:“小沈公子,你是行家。”
沈沅眉飞色舞:“当然!”他刚想再显摆一番,便意识到沈沉还在对面坐着,只好老老实实地点起了菜。
饭吃到一半,店里又吵吵嚷嚷进来了十来个人。小二一擦手跑上去迎,看清了来人,却是连语气都变了调:“是,是唐大侠!啊呀,您一来,可真是叫小店蓬荜生辉!我这就去同掌柜的说,给您单独安排雅座……”
“唐大侠”三个字一出口,起码有一半的客人纷纷转头去看来人,一时间店里惊呼声赞扬声此起彼伏。
“不必了,”那人笑着摆了摆手,“我们随意坐就好。记得多来点酒。”
“唉?”沈沅个子矮,前头又挡着数个脑袋,看不清那人的相貌,只觉得声音熟悉,“这人我怎么好像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