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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最后的声音回荡在梦境中。
……
“Liam——”有人在轻唤。
会这样叫他的,只有那个人了。他沉在虚无的半梦半醒状态中,感觉时间已经凝固成了宛如宇宙般的永恒。
“Catch me if you can,Mr.Sherlock Holmes。”
“Now I catch you,Liam!”
不知过了多久,睡意渐退,身体渐次恢复知觉。他慢慢张开眼睛,余光扫到了一团毛茸茸的褐色物体。
头一偏,发现是由衣的脑袋。女孩正趴在床边陪着他打鼾。
仰头看了眼床头的闹钟,已经四点五十分了,正是她下课回家的时间。
他怜爱地笑笑,动作轻盈地坐起身体,尽量不搅扰到这个小猫一样打着盹的孩子。
她趴着的身影透着一种孤独的气息。真的就像是一只小猫,平日里可以自己玩得很好,却会在孤单难耐的时候,跑到主人身边蜷着身子才能安然入睡。
当然,他也不是主人。相比而言,自己倒更像是一只被收留的流浪猫。
就在他想给她披上毯子时,女孩耸动了一下肩膀,揉着眼睛抬起了头。
威廉这才注意到,她手边有一本硬皮精装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归来记》。
“看书看睡着了。”由衣擦了擦嘴角隐隐约约的口水,有些尴尬地吐吐舌头,忽然抬起眼睛,问道,“威廉你今年多大了?没超过28吧?”
“已经29岁了。”威廉带着些遗憾地答。
由衣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即便是用亚洲人的眼光看,他也很显年轻,最开始她以为他只有二十五六岁,最多比自己大三岁。
“这样啊,那以后还是叫你威廉吧。”由衣讪笑着挠了挠后脑勺。
“诶?”
“刚刚看见你睡得香,就想着一直叫“威廉”的话,太生硬了,干脆叫“Liam”多好,显得亲近、随意。不过,你比我大六岁呢,就不能这样叫了……”
所以说刚才在迷糊中听见的,是她的声音吧。威廉扯出一抹苦笑。
“怎么又看起这本书了呢?”他问。
由衣遮掩地咳嗽了一声,把书抓在手中:“没、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没有别的书读,就随便看看。”
自己答应参加“福尔摩斯粉丝聚会”的事,可不能让他知道。这种行为,简直是大逆不道,数典忘祖。
“书架里不是有一排刚拆封的推理小说么?”威廉以教师的口吻道,隐隐察觉到其中另有蹊跷。
“我、我,那个——”算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抛出一个惊人的问题让他暂时忽略这个疑点,“我有个问题始终想不明白,是关于最后一案,你和福尔摩斯在莱辛巴赫瀑布对决的。”
威廉愣了愣。
由衣以一声轻咳开始了辩论般的提问:
“姑且不论现实,仅就书中背景,我对你们最后的对决存在着很大的疑惑。首先,你,被誉为“犯罪界的拿破仑”,宛如一只巨型蜘蛛盘踞在网络中心,英国甚至整个欧洲的每一丝犯罪动向都逃不过你的眼睛,这样的人物,为何会选择在瀑布边缘与体格健壮、深谙多种格斗术的宿敌对决?
而且还是用老套的肉搏的方式?这真的是一个“犯罪之王”会选择的挑战模式吗?
为什么不拿一把左轮手#枪,趁机给他一发子弹?我不认为像书中的“你”这样的人物,会有如此幼稚的老套英雄主义情怀。”
“还有,按书中的描写,你是带上了塞巴斯蒂安莫兰上校的。可为何在你与福尔摩斯打斗的过程中,他不来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