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丛烈一直和他保持着五六米的距离,默默地跟在后面。
他们所在的街区是城市规划新旧交替的结合产物。
一边是静谧的梧桐道和独栋别墅区,一边是老城区还没完全被扒掉的旧住宅楼和生活市场。
虽然这边的环境有些复杂,但仍有很多富人选择在附近买房。
一个是图生活便利,一个是因为附近有本市最出名的重点初中。
学校的地势高一些,从正门接出来一条长长的街道。
云集走到这条街的时候,正赶上路灯亮起来。
各式小摊贩踩着放学的浪潮纷纷占据街道两侧,仿佛一条隔开烟火人间与纸醉金迷的喧闹河流。
生气勃勃的学生从学校里成群结队地涌出来,叽叽喳喳的,却不让人感觉厌烦。
云集边走边听着这些孩子兴高采烈地讨论要去哪个小摊排队,好像他们在学校遭了一天的罪,就是为了迎接这个快乐的时刻。
他们的快乐真简单。
好像只要在路边买根炸串都是幸福的。
云集活了两辈子,其实一次路边摊都没吃过。
原因非常简单,他没时间。
哪怕是上初中的时候,他一放学就会立刻被云家的车接走。
除了学校里那点东西,他有太多的功课要做。
云集很擅长和人做朋友。
因为当把一个人当成客户的时候,他能非常冷静敏锐地感知别人的潜在需求。
好像一种冷漠的读心术。
以至于他不需要和学校里的同学交心,就能轻松博取别人的喜爱。
甚至更多的时候,他根本不需要去博取。
因为他可以在各个方面做到令人瞩目的优秀。
而人类总是慕强的。
所以云集不需要和任何同学勾肩搭背地去打篮球,或者约着放学之后一起去买最近大家都说很好吃的炸串。
用云世初的话说,那些都是无效社交。
云集在很长的时间里也以为自己不需要。
炸串能有什么好吃的?
然后他就发现自己在一辆炸串车前面停下来了。
云集看着蘸好面糊的藕片和香肠在金黄的热油里飞快地膨胀,四周翻腾着细密的泡泡,发出“兹拉兹拉”的脆响。
空气中弥漫着油炸食品特有的醛类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