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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中午就想了一中午,甚至想过要不然就去教廖冰樵或者傅晴做饭。

不让他去,那至少得有个人能照顾云集。

下午想到是要写歌给云集,心里那种不上不下的烦躁感就稍微消退一点。

但也只是稍微。

他坐在椅子上,刚用钢笔写了几个字。

就想起来云集的一手好字。

可现在那只写字的手,连碰都不让他碰一下。

相较于打字,他更习惯用纸笔,写着写着手底下就攒了大半篇的“云集”。

写着写着,莫名其妙的,他手腕上的钏子突然就散了。

那一串圆溜溜的珠子,很快就劈里啪啦滚了满地。

丛烈清楚记得那钏子一共有十六颗。

但是他把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角落落都找遍了,也只找到了十五颗。

他正趴跪在地上从桌子缝里找剩下的那颗珠子,电话就响了。

“丛烈你这个王.八蛋!”傅晴劈脸就骂:“怎么办!云集有危险了!当初在背后推波助澜要把于隋卿赶尽杀绝的人是不是你!现在他来找云集寻仇了!”

丛烈脑子里“轰隆”一声巨响,别的都顾不上问,只是说:“他在哪儿。”

丛烈赶到的时候,特警和急救已经赶在前面了。

空气里扬了很多土,让丛烈几乎抓不住自己的呼吸。

他跟特警保持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最后的警员朝他挥手示意他离开。

他从队伍里看见了丹增,几步追上去,低声重复,“我是家属,我是家属。”

丹增伸手拉过他,“对对,我们认识。”

特警顾不上他,只是示意他噤声。

他们只被允许隔在最外层,看着狙.击手架.枪。

看见于隋卿抬起枪口指向云集的时候,丛烈身上的血都凉透了。

那一秒被拉得无比的长。

以至于丛烈甚至根本就没注意到枪响。

世界好像被按下静音键。

血从于隋卿的脑门里溅出来,把他额头上污糟的浅色碎发重新染成了灰黑色。

他没有像电影里那样直挺挺地倒下去,而是像一滩烂泥一样软在地上,成为毫无生气的一团。

然后时间就静止了。

声音是在丛烈看到云集站起来之后恢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