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你在这里看什么呀?”一道童音从她的侧后方响起,杨悠悠调转方向低头看去。一个大约有六七岁大的小男孩在离她两叁米远的地方正仰头看她,“我奶奶说,这里有大蜘蛛变的怪兽,专抓不听话的小孩。”
“蜘蛛变的,那不该是蜘蛛侠嘛?”杨悠悠被小孩童趣的话语引笑,“阿姨是大人了,不怕怪兽。”
“我也不怕。”小男孩说完这句就撒腿跑开了。
杨悠悠顺着他跑走的方向看去,刚好从广场舞里散场的阿姨大爷们正叁两成群的终场休息。那个年龄段的人都很健谈,尤其是提到关于过去的话题,七嘴八舌下可能就把她想要打听的事情说的差不多了。
打听事情需要技巧,也是她的职业必须,幸运的是,广场舞队伍里还真有一个阿姨知道一些当年发生的事,再被其他阿姨大爷们的小道消息零星补充,杨悠悠记忆中缺少的部分一点点完整。
当年的警察凭借着多方琐碎的线索真的追查到了小孩的母亲‘小蕾’,她们就住在叁区顺和街道62号叁楼,但当时的‘小蕾’早已经不在家,家中只有她母亲一个人。面对警察的上门盘问,小蕾的母亲装聋作哑一问叁不知,再继续问,她就撒泼打滚嚷嚷着警察冤枉好人,并且从头至尾都不承认自己的女儿有小孩。
城里人之间的邻里关系基本都是井水不犯河水,能出门遇见打个招呼聊聊天都算是关系亲近的了,而那对母女的为人怎么说呢,看着都不像惹是生非的人,平时跟邻居们随少接触,但也从没发生过什么矛盾,所以警察走访一圈并没得到什么像样的有用消息。进去她家里搜,也没搜出一件半件跟小孩相关的物品。案件陷入两难,警察招数用尽也拿这样擅长胡搅蛮缠的人没办法,只能放弃。
可杨悠悠清楚,警察办案讲证据,还有更关键的,就是受害事主是个无权无势更没有依仗的小孩。小孩没死就不算命案,在小孩不肯指正,又缺失环境物证的情况下,哪怕所有人都清楚施暴者不出意外就是小孩的母亲,也无法进行最终判定。
这类案件对警察来说就明摆着是吃力不讨好。剥夺小孩母亲的监护抚养权吗?那谁来养这个小孩?抓到小孩的母亲判刑吗?不论公诉还是自诉要由谁来抻这个头?批评教育也不过是走形式,关个一天两天教育一顿也就顶头了,毕竟情断难断家务事。警方又合算了这对母子的年纪,小孩母亲还属于未成年生子,要认真追究下去这案子就越扯越长,越长越臭。
最终警察例行传唤了小孩的母亲,又在几番联系不上及小孩外婆也不认小孩的情况下,只能选择把小孩暂时送去了福利院。
福利院收容了小孩但也不是无条件的,他们会隔叁岔五派人领着小孩过来敲门,询问小孩母亲的状况,当然,迎接他们的要么是闭门羹,要么就是一通谩骂,到最后直接被泼屎泼尿。福利院里的工作人员糟了罪,情绪自然不好,对小孩的态度明着还行,就不知道背后如何了。
杨悠悠再行追问,那位阿姨却突然不愿意说了,像在忌讳着什么。就连旁听的人都察觉出不寻常,何况是杨悠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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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长的跑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