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里没有闻海,只有一个坐在沙发上看书的男人,听见门响后抬起头,露出一个不过分热情但又显得很友善的微笑,“闻哥去洗手间了,马上就回来。”
柴凡文虚弱地扶着身边的饮水机,心说哥们儿,他去哪儿我不管了,您能告诉我闻海的便装是怎么穿在你身上的吗?
如果是纯色的T恤,他还能说服自己这是撞了衫,偏偏这件衣服还十分有来头——半年前他们在一家酒吧排查疑犯时,线索没找到,闻海却歪打正着地发现酒吧老板是他大学时期很喜欢的一支地下摇滚乐队的主唱,那乐队已经解散了四五年,当年往观众席下摔电吉他的杀马特……也已经成了个发福的杀马特,杀先生没料到闻海凭着一张贴在墙上的专辑海报就认出了自己,激动得冲上台抱着吉他就吼了一曲,吼完在柴凡文和小丰三观崩塌的注视下,把珍藏多年的一件乐队T恤塞给了闻海。
那件T恤……用小丰的话说,设计灵感可能是来自于一场血肉模糊的车祸和一副被医学院扔进垃圾场的塑料骨架。
总之,这他妈绝对就是闻海的衣服。
更令柴凡文惊恐的是,他今天早上在单位门口见过这个男人从闻海车上下来……那个时候他穿的还不是这身衣服!
“有事找我?”闻海从卫生间回来,发现办公室里多了个灵魂出窍的柴凡文,“傻站着干什么?”
“哦——啊——哈哈哈哈——”柴凡文的五官在短短三秒内完成了七十二变,最后停留在“物极必反”的风平浪静上,语气没有一丝波动地说:“咱们一直盯着的那个飞车抢劫案……小丰说他的线人有线索了,但那个线人比较‘油’,他不太放心让你下午和他一起去见面。”
闻海:“让我唱黑脸?”
“不。”柴凡文摇摇头,“你就是个黑脸。”
“行,我‘霎时叫他见阎王’。”闻海看上去心情不错,喊了声柏云旗的名字,对柴凡文说:“这个是……”
也难为柏云旗穿了这么件血雨腥风的T恤竟然还在安心看书,听见闻海叫自己后应道:“哦,我和柴哥之前见过的。”
闻海愣了:“什么时候?”
柴凡文也一脸疑惑地看着柏云旗,隐约觉得这张脸有些眼熟,却怎么也对不上号。
“您那次大过年的发烧住院,我和柴哥在医院里见过。”柏云旗看向柴凡文,“您也不记得了?”
柴凡文恍然大悟:“哦——你是那个说自己住在蚊子家的小孩——哎呦我的天,这才几年就变化这么大,长成大人了。”可能想起了这回事,柴凡文只当柏云旗是闻海的表弟亲戚什么的,七上八下的一颗心终于放平在了肚子里,还摆出了十分和蔼可亲的大哥哥模样:“放暑假来这边实习啊?还住在蚊子家呢?他整天这么忙都来不及照顾你吧?”
“我……”柏云旗瞥了眼闻海的脸色,“闻哥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