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问一个问题,我妹子的失踪跟你们到底有没有关系?”
等到老头哭得差不多了,百里辛才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老头:“我是真的没见过她,那天把她赶走之后她就没出现。你们要相信我!”
他扯着自己的零星头发烦躁地看向地下室:“我这辈子真是什么事情都被我碰上了,我不明白,我女儿就是普普通通的人,为什么会上我女儿的身?”
百里辛:“可能是因为喜欢你女儿的名字。”
老头:“洛媚吗?我女儿以前不叫洛媚,这是她成名之后给自己起的艺名。我姓张,我女儿当然也姓张。她以前是用真名出道的,只不过她刚出道的时候不火,那些人说让她出道,也只是送她去线下参加互动,唱片也没有出过。所以一直是查无此人的状态,改名成‘洛媚’的时候,她就已经变了。”
“你们刚才说……他,身体里住着我女儿,”老头踮着脚朝地下室望了望,“那……她还能回到她原本的身体里吗?”
“肉/身只是填充灵魂的容器,虽然是只是,但一旦肉/身受到严重损坏,灵魂也会随即从肉/身中脱离出来。所以理论上来说,如果那个灵魂从那句身体中出来,而那具身体也没有受损的话,你女儿的灵魂是可以回去的。”
“这个说起来虽然容易,但操作起来还是有一定的难度。”
“你们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你女儿的灵魂能够离开现在这具身体。”
“那个灵魂能够离开那具身体。”
“你女儿的灵魂要在那个灵魂离开的瞬间进入身体,否则那具身体就会失去活性,成为一句废弃的容器。”
“这里面的风险很大,一旦你女儿的灵魂从这具身体中离开,却没有成功进入她原来的身体,她就会彻底死亡,进入冥界。”
“成功率很低,死亡率很高。如果维持现状,我可以保证你的女儿能再活五十年。”
老头盯着地下室的位置看了很久,眼神飘忽闪烁,“我已经快六十了,要活也就能再活个二十几年。而且我现在身体已经很差了,根本没有精力照顾这样的一个孩子。我现在还能帮衬的,可我死了谁来这孩子可怎么生活?”
“与其这样,还不如死了算了。我想她也不愿意待着这么一具身体里,我希望她能够回到她自己的身体里。你不是阎王吗?灵魂的事情归你管啊,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你不应该出手吗?!”
“……”,小阎王,“如果我说,他这个身体虽然痴傻,但傻人有傻福,你死后他会被一个特殊人群福利机构收养。在那里工作人员都很照顾他,他安然地活过了五十年呢?还是要换吗?”
老头眼神躲闪到地下室的门口,狗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打开了门,正安静地趴在楼梯口的位置,一双半呆傻半懵懂的眼睛直勾勾盯着老头。
老头紧张地吞咽了一口唾沫。
他望着狗蛋,心里很乱。
乖巧懂事的女儿就住在这具身体里。
他强迫自己将对方视为自己的女儿,可一看到他那张明显有病的脸和愚蠢的表情,厌恶感瞬间从心底钻出来,迅速打碎了刚刚滋生出来的那一点点的美好。
以后自己的女儿一直是这个蠢样子吗?
那还不如死了算了。
老头厌恶地快速将头转过去,压制住表情上的厌恶后认认真真道:“我还是想爱你更让她当个正常人,她肯定也愿意。我……我不是为了我自己,我是为了我女儿着想。”
小阎王:“……”
“你这人怎么这么招人烦,不见棺材不落泪吗?”小阎王眉尾直飞冲天,“那我再告诉你,灵魂脱离肉/体是有前提的,除非是那个人自愿,否则是没法离开自...
己的身体的。”
“你的女儿是自愿进入狗蛋身体里的。”
老头:“怎么会?不可能的,不可能的。怎么会有正常人会想变成傻子呢?你们在骗我,没错,你们在骗我。”
狗蛋坐在地下室门口,静静地听着。
小阎王:“这个答案,或许只有五十年后才知道了。你们人类有一句话,叫做‘傻人有傻福’,可能清醒时经历的事情太痛苦,母亲的早逝、父亲的厌弃、男人的侮辱、孩子的疾病、事业的萎靡……如果人有百苦的话,她大概已经吃下了百分之七十,可她当年也才二十出头。”
“这么多打击下来,能够坚强地活着、没有发疯已经不错了。在她迫切想要逃离这个水深火热的世界之时,如果有那么一个人在她的旁边蛊惑诱骗她,她是很容选择离开的。”
“对你女儿而言,那对她或许是解脱。”
“世界不是围绕你运转的,世界也不是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不是你有一个聪明优秀的女儿就有,你想要一个听话懂事的女儿又接着出现。”
破天荒地说了这么多,小阎王不再去看老头,而是静静望着百里辛:“辛辛,我们走吧。”
百里辛默默点头。
临走前,他不忘朝着地下室门口的狗蛋看了一眼。
从老头房子里离开有一段距离,小阎王才低声咒骂了一句,嘴里长长吐出了一口浊气。
百里辛这才认真端详起小阎王来,虽然之前已经见过他一次了,但那一次他穿着黑色的西装,一身现代人的打扮。
现在再见,身上穿着一身古装,这身衣服说起来他也并不陌生,阎王帝迦也曾经穿过这个款式的衣服。
“挺帅的,你穿这身衣服。”百里辛不吝赞美,“今天才发现,你是真的长大了,团子。”
本来郁卒中的小阎王一秒害羞,“辛辛,我有其他名字。不过团子只属于你对我的称呼。”
百里辛:“也对,总不能堂堂的阎王大人还‘团子’‘团子’地叫,你大名叫什么?”
小阎王迟疑两秒才开口:“我给自己起了一个名字,叫‘百里夜’,因为你是在黑夜里捡到的我。”
“跟着我姓?”百里辛莞尔,“挺好,没给我们百里家丢人。”
“那肯定的,”百里辛的“我们”取悦到了小阎王,他立刻昂首挺胸,阴霾一扫而空,“不丢咱百里家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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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找我什么事情啊,辛辛。”
百里辛:“我想拜托你一点事情,不知道你方不方便。”
小阎王:“你说,我听着。”
百里辛:“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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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八点,月黑风高。
浓密的乌云中遮挡住了漆黑的夜空。
今晚的金海高级公寓格外的安静和漆黑,公寓的窗户上零星地闪烁着绿豆大小的昏暗光辉。
几人趁着月色鬼鬼祟祟走进金海高级公寓,几个人打着手机上的手电筒,在这些人的中间,众星拱月地走着一个脖子上挂着大金链子的男人,男人低头看着手机,一边走一边不耐烦地嘀咕:“金海高级公寓里面小公园的小树林里面碰面……进门后朝西走,一直走就能看到……”
他念完抬头看了一眼前方,问身边的小弟:“这是朝西边走吗?”
身边的小弟不敢有一点怠慢:“是的老大,这是西。”
金链子男皱着眉看着一眼看不到尽头的红砖小路,疑惑道:“已经走了快十分钟了,怎么还没到小公园?这个小区有这么大吗?”
身边的平头男道:“可能是隐藏建筑风格,有些...
高档小区为了住户的隐蔽性,会将门口位置设计成看起来很狭窄,但里面的空间实际上很大。”
“是吗?还有这种建筑风格?”金链子依旧有些猜忌,不过猜忌很快就消失了,因为他在微弱的光线中隐约看到了那个小公园,“终于快到了,pos机、合同、收款码都带齐了是不是?”
平头男赶紧道:“来的时候已经检查两遍了,都带齐了老大。”
金链子男加快了脚步:“好嘞,现在才八点多一点,今天收工早的话,我请哥几个去撸串去。”
周围的几个人赶紧回应:“谢谢大哥!”
随着他们的靠近,他们渐渐在小公园的小树林里看到了一个模糊的身影。
靠近几分,几人才发现那个人正背对着他们。
在那人的身边,放着一个鼓鼓囊囊的黑色手提包。
看清手提包的瞬间,几人立刻兴奋地加快了脚步,其中手上带着一块金表的男人兴奋道:“老大,你看,钱!”
相比之下,金链子可谓是见过了大风大浪,并没有多少兴奋。
几人走到那人身后就停下了,金链子冲着那人的背影喊道:“喂,我们来了,赶紧把钱交出来,二十万,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背对着他们的人并没有回头的意思,他只是僵硬地伸出手,朝着身侧指了指地上的黑色手提包,沙哑难听的声音在这片黑暗的中响起:“都在这里了,你们自己数数,只多不少。”
金链子男人朝着平头男使了个眼色,平头哥赶紧走过去将黑色手提包取了过来。
可奇怪的是手提包看起来沉甸甸的,可实际上却并不是太重。
难道是我最近力气见长?
没有太多的疑惑,平头男很快将手提包拿到了金链子男人面前。
面前的人依旧没有回头的意思。
金链子男几人互相对视一眼,齐刷刷弯腰围着手提包蹲作一团。
平头男打开拉链,就在他们欣喜三万一年就增值到二十万,还全都拿到手里时,手提包里面的东西却他们愣在了原地。
里面是装了慢慢的纸币,可根本不是他们能用的纸币,而是一张张的冥币!
黑漆漆的夜空下,手电筒照到了背包中头戴金冠的神仙脸上,冥币上的人侧目微笑,仿佛是在嘲笑他们几个。
金链子愣了两秒,接着快速翻动手提包,手提包中,一张阳间的纸币都没有,全是冥币。
“我曹,”金链子气急败坏地将手提包重重摔在地上,“给劳资冥币?耍人耍到老子头上,我看你是不想活了。我今天就弄死你,让你知道什么人可以招惹,什么人不可以招惹!”
不用他自己出手,平头哥几人已经一马当先地冲过去,用力抓住那人的肩膀,把人转过来想要给对方来个拳贴脸打击。
“咕噜”一声,好像有什么沉重的东西从那人的身上掉了下来。
那东西落在草地上,发出了闷响。
举着手机的人下意识操控手机想去看看是什么东西。
当手电筒照到那东西的瞬间,所有人瞳孔骤然收缩,尖叫着就要转身逃跑。
那是一颗头颅。
头发连着头皮的地方已经扯掉了,头顶血肉模糊,凹凸不平血肉无声地告诉他们,这块头皮是用多么残暴的方式从头上掉下去的。
头颅的五官全都朝着一个方向扭曲,就好像有什么东西一直甩动,让他的五官进行了诡异的偏移。
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布满血丝的充血眼球肿胀突兀,好像下一秒就要从眼眶中挤出来掉在地上。
最可怕的还是头颅下面的脖子地方。
残破的脖子碎肉稀稀拉拉挂在下边,里面的骨头早就和皮肤...
分离,狰狞地暴露出深深白骨。
它的骨头和皮肉面并不齐整,伤口面好像是被野兽啃咬后的样子,也很像是被硬生生撕扯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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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那双肿胀的眼球就这么死死盯着他们,一动不动。
按着肩膀的平头男是距离头颅最近的一个人,也是他最先看到了头颅。
当他看清头颅的一瞬间,立刻尖叫着想要逃离。
可按在肩膀上的手掌,竟怎么也挣脱不开。
手掌死死黏在肩膀上,或者说,肩膀死死吸住了手掌。
他瞳孔圆睁,一边手脚并用地努力挣脱,一边朝着同伴求助。
当他回头看向同伴的时候,却发现所有人在第一时间就其他而去,纷纷逃离现场。
口口声声说着好兄弟,真有事情发生,大难临头各自飞,跑得比谁都快。
平头男绝望又心酸看着面前的脚下的头颅。
忽然,头颅上的眼球转动了一下,瞳孔正对着平头男。
“啊啊啊!!!鬼啊,有鬼啊,救命,救救我!”
“嘻嘻嘻,跑不掉,你们要给都跑不掉。”那道沙哑的声音再次传来,这次是从平头男的脚下传来的。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人都死了,既然你们想要钱,那就都下来陪我吧,我肯定不会欠债,肯定会把钱还给你们的,嘻嘻嘻,嘻嘻嘻。”
逃跑的几人转身跑了没几步,忽然像是撞到了一堵看不见的墙。所有人硬生生地一撞,一个个被自己的反作用力撞得倒在地上。
没有什么犹豫,他们飞快地从地上爬起来,再次想要逃走。
可面前那堵看不见的墙稳稳立在那里,他们谁都走不了。
“是鬼打墙,鬼打墙!它是陈平,陈平来找我们索命了,他变成厉鬼了,他想杀了我们,让我们给他陪葬!”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原本就惊恐万分的混混们现在更加崩溃。
有的人腿软地坐在地上,有的人已经跪下来朝着头颅磕头,还有的人腥臭的液体顺着裤腿留下来,浸湿了脚下的草地……
那些一个个耀武扬威的人,看起来那么无坚不摧,可在面临恐惧时,懦弱和狼狈一览无余。
平头男看到自己的同伴也被留了下来,在经历了极致的濒死状态后,他的内心忽然升腾起一种报复的快感。
我活不了,也能也都要陪我!
凭什么就我自己倒霉,要死大家一起死,都来陪我,都来陪我!
恐惧和兴奋同时暴露在脸上,平头男的表情瞬间狰狞。
忽然,一只冰冷的手抓住了平头男被黏在肩膀上的手。
原本沉浸在多巴胺和肾上腺素兴奋中的平头男瞬间浑身一震,僵硬地看向自己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