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在聊什么?”穆琛拿着一杯葡萄酒加入了他们,“兰岑,刚刚有很多人向我打探你是谁。那些人模人样的老色鬼肯定在打你的主意,你今晚别落单。”
兰岑:…………
穆琛说完后,又目光炯炯地盯着“盛潇”,质问道:“有人撞见你们去动物园。盛狗,你跟兰岑玩都不叫上我,是害怕我当电灯泡吗?”
事出反常必有妖。穆琛越发肯定,盛潇喜欢兰岑。他早应该看出来的,盛潇要是真讨厌一个人,是绝不可能跟他当同桌,更不会搬去他的宿舍,也不可能让他来参加宴会。要知道,他一次都没带霍晓光参加过朋友聚会。
兰岑学着盛潇的语气,澄清他们的关系:“阿琛,你开什么玩笑?我们就只是单纯的同桌兼舍友而已。我眼光那么高,能看上他吗?区区一个Beta。”
兰岑将盛潇说过的话还给了他。
“Beta怎么了?吃你家大米了?”盛潇也将兰岑的话还了回去,“我庆幸自己不会被AO基因所控制,我可以完完全全成为自己身体的主人。”
又吵起来了!
和事佬专业户穆琛已经不想劝架了,爱咋咋吧。
徐长宁走了过来,看到“兰岑”时皱了下眉头,这孩子怎么无处不在?“潇潇,你什么时候把你同桌带来了?”
身为盛潇的死党,穆琛自觉给发小打配合:“阿姨,是我把兰岑带来的。我不是要参加全国奥赛吗?这宴会呆着有点无聊,就拉兰岑过来讨论。”
徐长宁误会儿子想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跟兰岑腻在一起,听到穆琛的话,安心了。虽然兰岑是长得格外好看,可儿子眼光太高,未必看得上。再说,男孩子之间难道就没有纯洁的友情吗?是她格局小了。
没多久,宴会开始了。
宾客们上台表达对婴儿的祝福。这个环节可谓是又臭又长,三个少年准备偷偷溜走,就听到有人说:“表演的时间到了。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盛潇为我小姨刚满月的小女儿演唱一首《亲亲我的宝贝》。”
兰岑猛地顿住脚步,回头就看到主席台上江酌正不怀好意地冲着他笑。
在场的人,除了兰岑,都曾有幸在穆老爷子的寿宴上见识过盛潇的唱功。一首《祝寿歌》“惊艳四座”,歌声忽高忽低忽快忽慢,让现场瞬间成为欢乐的海洋。
虽说盛潇唱歌难听,但人类就是喜欢看热闹,于是掌声和起哄声雷动,都盼着盛潇再出一首可以超越《祝寿歌》的佳作。
兰岑硬着头皮走上主席台。他握着话筒,看着屏幕上的歌词唱出了第一句:“亲亲我的宝贝,我要越过高山。”
所有人就呆住了——
居然没走调!
甚至可以说是好听的。
难道这才是盛潇的真实水平?
寿宴那会只是故意讨老爷子欢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