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晓光说着拿起方映清放在案桌上的轻骨小扇,哗啦一声张开扇面,想要帮他去去汗。
可还未等扇子扬一下,便被方映清一把夺回,眼中流露出刹那的厌烦。
方映清不着痕迹的在扇柄上来回摸了摸,随即掩去其他情绪,略带歉意地对季晓光笑笑。
“在下失礼,但这小扇是故人所赠的物件,虽算不上贵重,但贵在一份情谊,我常年不离手,还望季公子见谅。”
季晓光理解状的弯弯双眼,笑道:“是我唐突了。”
虽然方映清没有明说这位“故人”姓甚名谁,但季晓光身为原著小说剧情的忠实读者,自然知道这柄轻骨小扇是当年顾效成送给方映清的“定情信物”。
但说“定情”二字可能不太严谨,毕竟当年方映清因魔教祸事,隐姓埋名躲在顾效成家里才十岁不到,而顾效成约莫也就十六上下,与沈连庭差不多年纪,都还太小。
也因为这把小扇,这些年才不断激起方映清想要逃离魔教,摆脱其少主身份的源头。更是因为轻骨小扇,方映清和顾效成这两个主角才能这么快相认。
季晓光当然不会无缘无故拿方映清的扇子,他见方映清握着扇子,眉目中有片刻的凝滞,猜想他大抵陷入了当年对顾效成的回忆,目中带柔。
但随即,水润的眼瞳看着一室华美的摆饰,覆上一层怨气。
季晓光摆弄着腰间色泽上称的芙蓉玉佩,火上浇油道:“方公子这是睹物思人,触物生情了?”
方映清脸上的笑有些挂不住,不禁道:“只是在想些近来的事情。”
季晓光点了点头,没说话。
他方才说着这些,无法是想给方映清心里添堵,显然他的目的达到了。
方映清看见扇子就想起顾效成,想到顾效成就会怨怼他为何让自己住在破旧的竹屋里,反观季晓光住的地方,简直不能用比来形容,直接完败。
或许方映清知道沈连庭好吃好喝的养着季晓光,对其非常袒护。但他今日来这里,才真正见识到季晓光在沈连庭心里的位置,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季晓光借驴下坡,手臂支在案桌上拖住下巴,似是突然发现的眼前一亮,指着方映清左手中指上的尊蓝水晶戒指道:“好漂亮的戒指,肯定价值连城吧。”
方映清下意识的用手摩挲戒指,眉眼渐渐舒展:“当初逃出来匆忙,身上未带什么贵重东西,也就这个值点钱。”
季晓光又恭维几句,方映清眉梢上挑,心情似乎好了许多。
若是一般男子,一般不会因为这些有过多的欲望,但方映清却有一个他一直以来搞不懂的怪癖,那就是其吃穿用度极奢侈。
吃的用的要最好的,穿的衣服必须最好的料子,这十几年来,虽然方映清这个魔教少主当得怀才不遇,但却是过足了金贵的日子。
每每季晓光看到书里对方映清衣着的描写,心里便会涌起一股怪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