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节俭惯了,现在突然暴富,也没有太大的消费欲望。
她对奢饰品不感兴趣,今后只想出去旅游,吃遍国内美食。
要是玩累了,就开个花店,学学绘画跳舞之类打发时间。
司行简提醒过她,她不适合再生孩子,体检结果可能会表明她身体没有问题,但生孩子会让她身体变弱甚至折寿。
其实就算他不说这些,她也不会再生孩子了。
之前决定生下这个宝宝,其实就是她一时冲动,她把这种出格的、盛博文不愿意看到的行为当成一种反抗。
现在想想,她这样的做法,对孩子来说,似乎有点不负责任。
不用养孩子,她就少了一大笔开销。
今后最大的支出项可能就是房子了,可她把那三百多平的大平层一卖,再换个小房子,她的存款就又多出一千多万。
要搁以前,一百万她就觉得够她一个人生活一辈子了。
可现在……她怎么这么有钱?
盛一帆知道自己的资产没办法和真正的土豪比,但就她的消费水平而言,这些钱是绰绰有余的。
钱要是花不完,最后不还是留给她的后代吗?而且她给抚养费也是天经地义的。
再说了,她的命是眼前这个人救的,她吃的药也是他给的,住院请月嫂的费用都是他出的……
那药也不知道值多少钱,她吃完后,身体好转不说,连肚子上开刀留下的疤都快没了。
她一分钱都没给他。
他们两个其实除了有一个孩子,并没有其他交情。
这些帐都是要算清楚的。
司行简听盛一帆十分有条理地把那些都罗列出来,就知道她之前思考过这方面的问题。
只是任她说得再有理有据,这些钱他也是不能收的。
“你生育了崽崽是因,后来我做的那些事是果,你不用觉得欠我什么。”
盛一帆听懂了他的意思。
如果她肚子里没有这个孩子,就算他发现了她的尸体,最多也只是帮忙报警,不会多管闲事。
可不管他出于什么原因才做那些事,现在的结果是她占了大便宜。
这是不容辩驳的事实。
她不是那种知恩不报的人。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那她只能多给他分点钱。至于“以身相许”,她完全没这个想法。
虽然他们两个有那么一段露水情缘,而且这人长得好看,人品似乎也不错,但她见过盛博文那样的人渣,实在不愿意冒险。
以前盛博文没有露出真面目的时候,她母亲和外婆都觉得盛博文是个好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