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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行简虽然心里有点不想接受,可还是点开了唐明书发来的关于那三个崽崽的资料,结合原主的记忆,他们多半是这具身体的亲生孩子无疑。

最大的孩子已经过了十周岁,是个男孩儿,他的母亲是原主的初恋。

那时原主才读高中,和一个学姐恋爱。

那位学姐名叫赵梓晴,她是在高考后的那个暑假发现怀的孩子,当时满心欢喜,想给自己的男朋友一个惊喜,结果得到的却是漫不经心的一句回答:“打掉吧,我还未成年呢,怎么当爸?要是我爸知道了,不得打断我的腿啊。就算我爸放过我,你父母也不会放过我的。”

赵梓晴才刚满十八岁,还是很天真,正相信爱情的年纪。

“我们是真心相爱的,我们的父母疼爱我们,会体谅我们的。现在孩子都有了,他们也没办法拆散我们,到了法定年纪,我们就去领证。”

原主噗嗤一笑,十分不屑地说:“高中生的恋爱,你不会当真了吧?还结婚?我以为你上大学就要分手的。”

这时原主的电话响了,他直接当着赵梓晴的面接起,语气暧昧:“喂,宝贝儿,怎么了?好啊,我马上去。”然后将一张卡放在桌面上,“打胎费和营养费,好好养养身体,好女孩是不应该未婚先孕的。

司行简看上面资料显示,那女孩因为打胎太伤身体,加上自己年纪小不知道养孩子的艰难,想着已经怀上了,是一条小生命,就想要生下来。

她这么多年都没有找原主,一方面是因为那是她的初恋,虽然结果不那么美好,但恋爱的过程却是她高中时代最美好的回忆了。二是她后来也听说了原主的一些事迹,觉得自己去了,也是自取其辱,像是要借着孩子接近他,或者讨要钱,她的自尊不允许她做出这样的事情。

同时,也有为孩子考虑的思量在吧。一个爱孩子的母亲,多半不愿意让孩子知道他的生父是那样一个人,他不是在父亲期待中降生的。

昨天司行简才出了事,就有人去采访她,她因为猝不及防被堵了个正着,不得已回答了一些问题,提到原主时,也没有什么恨意。

这个孩子,也算是原主的孩子中最幸福的一个了,因为至少他的母亲是爱他的。

其余的两个过得就比较惨了。

第二个孩子是个女孩,还不满七岁,她的母亲原来是在会所里工作的,第一次出台就遇见了原主。想要借着孩子飞上枝头,就做了点手脚。她跟了原主两个月,原主才厌了,而她也成功怀上了孩子。

孩子都生下来了,她才抱着孩子来找原主,原主自己不愿意成家立业,但到底孩子无辜,本来想给一笔钱把人打发了,让她自己养着。可是那女子却以为原主对孩子心软了,就贪得无厌,妄想用孩子来逼迫原主娶她。

原主那一点怜悯之心也被她这副贪婪的丑陋嘴脸磨没了,他本就是极其讨厌别人逼迫或威胁他的人,连那些钱也收回了。

女子叫嚣要去起诉他,原主也全无惧意。

“起诉我?我还想起诉你偷了我的财产呢!你怎么怀上的,你自己心里清楚,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我那么优秀的基因都被你给玷污了。我有整个顶尖儿的律师团为我服务,你呢?况且闹大了,你觉得会所会放过你吗?”

冷漠薄情又高高在上,多少有点令人生厌了。

原主就这么一分抚养费也没出,就把人给打发了。对方竹篮打水一场空,现在又要养孩子,自然不会对孩子有多好了。

她要再找一个有钱人,孩子对她来说只是累赘,这个世界生育率不是很高,所以对新生儿十分重视,孩子一出生就直接有政府分配的一个手环,可以定位,具有一定的保护功能,以免孩子被弃养或绑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