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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节(2 / 2)

没意思。

果然还是实验数据有意思些。

我逗着怀里的小胖子。

“吃、吃……”之之小朋友指着桌子上的小兔子造型的点心,口水都流到我的衣服上了。

我给他拿了一个,结果小家伙还没吃两口呢,被大姐夫发现了。

“苏小胖!”大姐夫瞪着我,“不许给他喂点心了!”

我还没说话呢,沈奶奶就敲了他一下,“你干什么呢,之之吃个点心怎么了?”

“妈!”大姐夫气极,“医生都说要控制之之饮食了,他超重了!”

“重什么重,长大就抽条了。”沈奶奶瞪了他一眼,“你不许说话。”

这就是隔辈亲。

有一说一,怀里的小胖子确实挺重的,我抱了这么会儿手臂都发酸了。

不过,看见大姐夫吃瘪,我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当然,我不能表现出来。

否则挨揍的就是我了。

我绷着脸,当着大姐夫的面拿走了之之小朋友啃了三分之一的小兔子点心。

他满意地给了我一个眼神。

只是他转过身陪着大姐姐应付打招呼的客人时,我立马换了个新的小兔子给之之。

“之之,刚刚那个是绿豆味的,这个是牛奶味的,更好吃。”

“吃,吃……”之之小朋友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真可爱啊!

我偷偷地掐了一把他肉肉的脸蛋,手感绝佳。

为了防止大姐夫转过头看见我在投食,我抱着之之小胖子去了别的桌,这样他就看不到了。

“之之,舅舅当科学家好不好?”我问小家伙。

小家伙嘴里塞满了点心,腮帮子鼓鼓的,含糊不清地说了些什么。

我当他是夸我。

高兴地抱着他又去转别的桌了。

一圈下来,小胖子被我喂饱了,肚子鼓鼓的。

我乐极生悲。

被大姐夫发现了。

第二天我就被大姐夫从床上挖了起来,去了他家的训练室。

再然后的事就不说了。

太丢脸。

反正我在沈家住了足足一个星期……

第570章 恋恋不忘,未必有回响

我一直都知道,修哥哥不喜欢自己。

我还记得七岁那年爸爸因为举报对手违法乱纪而被仇家追杀,妈妈在暴雨天里开着车带我逃命,可是最终还是被坏人追上了。

那一刻,我以为自己会死。

直到……

沈彦修出现了,将狼狈的我抱了起来。

从那时起,我每天晚上都会做梦。

她梦见沈彦修于火光中走来,宛若神明。

他是我的救赎。

我在沈家住了下来,一住就是大半年,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等着修哥哥放学回家。

当然,如果没有一个叫沈彦庭的臭小孩就更完美了。

沈彦庭是修哥哥的亲弟弟,和我差不多大,一副拽上天的样子,谁也不服气,我烦死他了。

可看在修哥哥的面子上,我还要装出一副很高兴的样子就勉为其难跟着他玩。

我在沈家一住就是大半年,直到父母在港城那边都安排妥当后,将我接走了。

我为此大闹了一场,直到父母同意我每年暑假都送她去沈家住,这才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