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是朱厌吧?”桃酥凭直觉脱口而出。
上次,县主就是雇的他毁尸灭迹。
并且,他看起来武功很厉害的样子......
齐欢莞尔道:“雇他也可以。”
饱含爱意的眼神骗不了人。
桃酥和朱厌在一起斗嘴时,两人的眼睛都是有光的,瞳仁里也全是彼此的影子。
雇佣朱厌保护桃酥,她很放心。
桃酥被她洞穿一切的眼神,看的一阵心虚。
难得的扭捏起来:“......要不,我跟他说吧。我和他比较熟,能让他便宜一点。”
“......行。”齐欢扑哧笑出声。
她的小丫鬟真不错,胳膊肘还知道往里拐。
省下来的银子,她先攒着。等将来桃酥嫁人时,给她备一份儿丰厚的嫁妆,保证她这辈子不缺桃酥吃。
敲定完这件事,齐欢回屋取来一百两银子,递给桃酥:“早点回去歇息,明天出门时让二丫和朱厌都跟着你。这一百两你先付给朱厌,等到期后我再续费。”
“好!”
桃酥和二丫告退后,二更的更声遥遥传来。
不知不觉,到了宵禁的时候。
齐欢起身回屋,取出台灯。在明亮的灯光下,边缝荷包,边等黎殊臣。
上次绣的荷包,被她用来骗修远说是乾坤袋。她只好再重新绣个给黎殊臣。
为了避免出现影视剧里常见的桥段——绣荷包必扎手,她绣的格外慢。
她专心与针线做斗争,沉浸在其中,连黎殊臣什么时候来的都不知道。
直到黎殊臣接过她手中的针线,手感略微生疏的缝起来。
耀眼的白炽灯光下,男子身姿如竹,眉眼如画。
关键是还会缝荷包!
缝的还比她缝的针脚好看。
齐欢欣喜的目光从他骨节分明的手指上,移到他沉静清冷的脸上,一寸一寸描绘着他精致的眉眼。
数日不见的相思之情溢于眼眸。
“阿殊,我好想你。”
黎殊臣轻轻“嗯”了一声,扯断绳结,把荷包系在她腰间:“阿欢若是不喜欢做绣活儿,那就不必为我特意去做。比起荷包,我更喜欢你无忧无虑的模样。”
刚才他进屋时,恰好看到齐欢整张脸皱的跟个包子似得,嘟着嘴巴,笨拙的穿针引线。
因为离的太近,眼睛都快瞪成了斗鸡眼,让他又好笑、又心疼。
黎殊臣牵起她宛若削葱根的芊芊细指,为她揉捏起来。
他偏淡颜系的长相,与他整个人散发出的极致温柔,既矛盾又协调。在外人面前,黎殊臣恍如山巅之雪,冷冽疏离。在她面前,却又忽然化成了一滩春水,令她心甘情愿的沉沦。
齐欢踮起脚尖,勾住他的脖子,撅起红唇,软软的撒娇道:“亲亲。”
被她邀请之后,黎殊臣眸色沉沉,有力的大掌掐住她盈盈一握的腰肢,往上一提,像抱小孩子一样抱住她,炙热狂烈的吻了下去。
吻的如火如荼之时,齐欢意识到有冰冷僵硬的东西,硌住了她。
伸手一掏。
掏出一把枪来,跟她给出的模型有八九分相似。
这是一把真正的枪。
第211章 夜明珠
明亮的灯光下,齐欢仔细端详起手中的枪。比起之前的玩具枪,它重量略沉一些,触感坚硬冰凉,枪身、扳机、枪栓等零部件一应俱全。
她前世并没有接触过真枪,但是问题不大,稳住不慌。
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吧?
她认真的回忆着警匪片里的动作,握紧手枪,却没有扣动扳机。
这里不是一个练习的好地方。
见她沉迷玩枪,被忽略的黎殊臣紧了紧环住她腰部的手掌,倾身探头,附到她耳边,嗓音低沉又迷人:“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齐欢耳廓被他呼出的清浅气息,挠的酥麻微痒,便推了推他,咽了咽口水道:“说话就说话,离这么近干嘛?”
闻言,黎殊臣垂眸看向怀中桃腮绯红的人儿,露出了一抹得逞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