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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节(1 / 2)

凌沂浅浅微笑:“自己家里很难在冬天养得开花,花店里会有的。”

刘护工带着凌沂坐在了车里,车里都被栀子花熏得都是好闻的香气。

八点的时候整个城市里都是点点灯光,璀璨迷离的灯光和巍峨的高楼让这片区域看起来无比繁荣。

刘护工将凌沂送到酒店前台,一直等凌沂进入酒店房间,刘护工才送了一口气,笑眯眯的和凌沂告别:“凌先生,那我离开啦,明天如果需要我接你回去记得给我打电话。你的手机充电了吧?”

凌沂点了点头:“谢谢你。手机电量是满的。”

刘护工离开了这里。

她能猜出凌沂来这里的原因,大概是想和封楚在这里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

虽然疗养院也很不错,但疗养院所在的地方不算繁华,购物吃饭什么的远远没有这边方便。

天楚酒店,这是b市最高档的酒店之一,花园与酒店的极致融合让每一个入住的客人都感到心旷神怡——刘护工觉得a省被封家垄断的行业不少,名字里带楚的产业说不定都会和封楚有点关系,她百度了一下,果不其然,这家酒店是封楚的母亲楚曼文名下的产业。

她离开的时候恰好看到一群外国人进入酒店大堂,被簇拥在中间的女人高挑贵气,一双美腿长得逆天,就像希腊神话里的女神般光彩夺目。

刘护工惊呆了,愣在原地很久才想起给大明星拍照,不过等她拿起手机的时候,这群人已经进了电梯。

&e神情疲倦,她给自己的丈夫打了一个视频电话,看了看自己强壮可爱的小儿子,勉强露出一丝笑意,告诉他们自己圣诞节前一定会回去。

虽然这一天的活动让她精疲力尽,但她并没有去床上睡觉,而是一个人下楼走走。

可能因为晚上太过寒冷,温暖芬芳的室内更让客人留恋,所以外面仅仅有两三个人。

&e身上穿着一件厚厚的仿皮草大衣,卸过妆的容颜在夜色里仍旧如钻石般璀璨耀眼,她坐在一张长椅上发呆,虽然长椅上落了雪粒会弄脏她漂亮的衣服,但她丝毫没有在意。

片刻后ae注意到了对面的年轻人,年轻人坐在这里的时间更长,她过来的时候就留意到了,现在才看到他的面容。

&e没想到世上居然有这么巧的事情,那天她和摄影师去寺庙拍照取景,上山前在一个餐馆见过这个孩子和这孩子的父亲。

“你和你的父亲来这几旅游?”ae说一口流利的中文,态度十分友善,“我们两天前见过面。”

凌沂并不认为自己能见到阮青栀,对方身边有保镖有助理,不会让普通粉丝接近。

他只想来这里住一晚,能不能见面并不重要。

凌沂记得阮青栀的声音,记得阮青栀曾经对他说过的话,这些年无数次在荧幕上看到她的面孔。

他握着栀子花的手指蓦然收紧了,不确定的道:“ae?”

&e挑了挑眉:“原来你认得我,那天你一直低头对着手机打字,你父亲并不认识我。”

凌沂想起从寺庙下山那天。

他被香灰烧到手,原以为是自己不小心,原来是神佛答应了他的心愿。

他没有告诉对方其实赵医生并不是自己的父亲:“我的眼睛并不能看见。”

&e在昏暗的灯光下仔仔细细的去看凌沂的脸,她觉得这孩子长得真好看,眼睛看起来也很正常——不对,眼里并没有神采。

她十分吃惊:“那你为什么认得我?”

凌沂浅浅一笑:“我是你的粉丝,记得你的声音。”

他将右手伸过去,手中是一束香气扑鼻的栀子花。

浓绿的叶子雪白的花苞,暗夜里肆意的散发着香气,ae接了过来:“谢谢你,我在华国住了很多年,有一个中文名字,里面有个字是栀子花的栀。”

凌沂心口一阵疼痛:“是吗?你从未在媒体报道中提起过,粉丝只知道你对汉文化很感兴趣,会说流利的中文。”

&e扯了扯唇角。

她坐在了凌沂这一侧:“你的眼睛是天生失明吗?”

凌沂眼睫毛垂落下来,落寞的笑着:“我忘了。”

&e道:“我在华国也有一个亲人,年轻的男孩子,他的年龄应该比你大三四岁,圣诞节过后出生,再过二十天左右就是他的20岁生日。”

“是远房亲戚吗?”

&e摇摇头,随后她想到身边这孩子看不到自己摇头。

“血缘关系很近,”ae不该对粉丝说太多,因为她说的每一句话传出去都可能是天大的新闻,但她这几天心情一直很低落,眼前这个孩子让她产生了浓重的倾诉欲,“他是个很可爱的孩子,金色的鬈发,眼睛特别大,特别有礼貌,他的爸爸说这孩子肯定是天上的小天使。”

“这次回国,难道你不想见他?”

“他恨我。”ae笑笑,眼角却有泪花在闪烁,“我做了很过分的事情,大概是他在这个世上最恨的人。这几天我来到华国总是梦见他,每次醒来枕头都会湿成一片,宝贝,你年龄太小了,应该不会理解这种感觉。”

“小时候妈妈和爸爸离婚,我每天醒来枕头也会湿成一片。那种感觉很奇怪,整个人会心痛到不能做任何事情,甚至不能走路。”凌沂从长椅上站了起来,“但我不恨我的妈妈,她是十八年来唯一爱过我的人。”

&e想起那天凌沂和一个中年男人坐在桌子上,原来他的父母离异了,所以只和父亲一起。但她惊讶的不是这些:“你已经十八岁了?看起来就像十五六岁。”

&e站起来的时候比凌沂还要高出小半头,她这些年在娱乐圈里见到的男孩子都长得很成熟,十五六岁看起来和凌沂差不多——也有可能是白种人更容易成熟的缘故。

她看着眼前这名男孩子。

少年的身高大概在一米七五左右,虽然略显单薄但身姿特别优雅,略显冷矜的面容在灯下有种白玉般的质感,浓密的亚麻色卷发在夜里更深一些,无论从哪国的审美去看,他都长得无可挑剔。

&e觉得可能夜里眼花了,居然觉得自己孩子与这个少年有些相似。

实际上她不怎么能想得起大儿子的具体长相了,毕竟十多年过去,她离开的时候特别坚决,没有带走任何照片当纪念。

这些年来ae只记得对方有金色鬈发,雪白丰润的婴儿肥面庞,从小性子就温柔,见到陌生人也会礼貌又羞涩的微笑,不喜欢和小朋友打闹,喜欢安安静静的看《安徒生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