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路上的花费不少,现下只是买了个没有院墙仅有栅栏的小院子,宋有光身上带的银子就没剩几个了。
沈亦槿从房间里走出,看着院中拿着钱袋发呆的宋有光,慢慢走到他身边。
“宋公子,我缝衣服刺绣的功夫还行,明日我去买些针线回来。”
宋有光忙将钱袋藏到身后,“姑娘不用担心生计,一会我先去买些米面菜,顺便看看这里能讨什么生活。”
沈亦槿笑道,“我已经不再是上京贵女,反而是宋公子,身为飞骑营校尉还在这里陪着我们吃苦,你不必再对我这般客气了。”
她摇摇双手,“我这双手,觉得很无趣,想要多赚些银子,况且等父兄安顿好了,宋公子迟早都要离开的,我总得有谋生的手艺不是吗?”
宋有光很想说,他根本就没打算要离开,可他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
看着沈亦槿白皙的双手,心里很不是滋味,“姑娘别累着了。”
沈亦槿笑道:“这还没开始呢,宋公子难不成觉得我会日以继夜的刺绣赚银子吗?我没有那么贪心的,锦衣玉食的日子享受过了,再奢靡不过也就是那样了。”她抬头看看天空,深深吸一口气,“其实我并不觉得瘴城很苦,至少如今我活得很安心。”
眼前女子似乎又有了曾经那样明媚的笑容,宋有光心中的情意不断膨胀,不由幻想着,如果能在这方小院中同心爱的女子生儿育女,平淡温馨过一生,该有多好。
“公子,快去吧,你想吃什么?买回来,我给你做。”想她为了讨好李彦逐,厨艺已经练的很好,这一路多亏了宋有光的照拂,为了感谢,也该给他做些好吃的。
宋有光的笑容再也控制不住,“好,我这就去。”
*
瘴城的周围都是烟瘴弥漫的森林,但是森林中却藏着很多宝贝,有栉风沐雨的灵芝,有清火败毒的野菊花,还有去除眩晕症的珍贵药材绞股蓝,这里的很多百姓都会进山寻找,然后卖给大商户,大商户再卖往各地。
但林中也有很多危险,毒蛇毒虫满地,若是被咬了,说不定就会丧命。
宋有光也跟着这些百姓一同进山寻找药材,他为人谦虚,武功又好,待人又温和,很快就和那些入山的百姓打成了一片,大家都很喜欢和这个乐于助人热心肠的小伙子相处。
沈亦槿则在小宅子里刺绣再拿出去换银子,若天色尚早就做些吃食送去给父兄,从驿站回来后,都会等着宋有光采药归来,一起吃饭。
日子就这样过了半个多月,周围的邻居都以为他们是一对小夫妻,一开始沈亦槿还解释,时日一久,她也不再解释了,心想,反正宋有光过几天就会走,谣言不攻自破,哪怕别人觉得她是被人抛弃也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