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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节(2 / 2)

得意忘形的她见到江萌玉,忍不住就要踩她一脚,趁机败坏她的名声。

而且,这也符合那个神秘人安排的任务:想尽办法毁掉江萌玉。

可让江怀玉没想到的是,沈奇居然将他的录音机送给了江萌玉,居然让江萌玉拿住她的把柄!

她伸手就要抢江萌玉的录音机:“你给我拿来。”

萌玉哼了一声:“我傻啊,这么好的证据我会给你。你捏造事实诽谤我,你母亲颠倒黑白抹黑我,我能放过你们才怪。”

众人听了两人的话,似乎,刚才那个女人是在诽谤这个女孩?

对了,刚才那个女孩子说这个天仙般的女孩子勾搭乞丐,明显就是乱说,那少年都叫那个女孩做师父了,怎么可能是她说的那种关系?

还有那个中年女人说的,难道也并非实情?而是这个女人信口雌黄?

否则,那个年轻的女孩也不会因为被那天仙般的女孩说要告就切去抢录音机。

李春花心中害怕,嘴里却是输人不输阵:“你是我养大的女儿,我说你几句怎么啦?哪家的孩子不听话,父母不说要骂几句,就算打两下也是正常的,棍棒底下出孝子,我有什么错?”

众人听着李春花的话,又有人认同了。

是啊,农村很多地方都奉行棍棒底下出孝子,如果孩子不听话,就打一顿,如果打一顿还是不听话,那就打两顿。

对待孩子,没有什么事是打一顿解决不了的。

第397章 买房遇极品(五)

萌玉冷笑:“父母?你确定是我的母亲?

你那个时候结婚几年都没有生养,听人指点说你自己命里无子,要认养个孩子,才能靠那孩子带来弟妹。

所以,你就从我母亲身边偷偷带走了刚出生的我,靠着我命里有弟妹,你才生下了自己的孩子。你这个偷窃婴儿的拐子,你还敢自称我的父母?”

众人听到这话,顿时看向江母的眼光就变了,将人家孩子偷来,使得人家母女骨肉分离,这——难怪人家知道后不认你做母亲了。

江母想说,是她父亲交给她的,你父亲还收了我的钱,但那样一来,就更加坐实她人贩子的罪名了。

萌玉又接着说:“还有,你刚才说只是对我骂几句,打两下?我可是被你们一家从小打骂大的。”

江萌玉将自己在江家从小干活,经常挨饿,十岁了还不许读书,读书了又不给学杂费,连捡垃圾卖点钱也经常被搜走等等都说了。

“若不是在家时有隔壁的大娘时不时接济我一餐饭,在校时有同学接济我午饭,我早就饿死了。

她李春花把我从亲生母亲身边偷来,除了我还在婴儿时期我不知道,我记事起,就开始做事才有饭吃。

我三岁开始做事,五岁就包里家里的家务活,若是有半点做的不到位,打骂也罢了,还不敢饭吃。

好容易我靠着自己捡垃圾卖得的钱读了书,不断跳级,今年才考上了大学,可她却为了把我辛苦考上的上大学名额给她的亲生女儿去读,将我卖给了山里一对兄弟。

若不是我机灵跳崖逃走,我现在已经成了老虎坳一对兄弟的共妻。

大家想想看,这样的人,能称之为父母吗?你们谁愿意有这样的父母?”

众人听了萌玉的控诉,一个个都被激得义愤填膺,之前还守着“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原则,此时激于义愤,却是议论纷纷起来:

“这哪里是养女儿,分明是养丫头啊!”

“是啊是啊,这样偷人孩子,又不把孩子当人,也是太过份了。”

“我好象听说过这个女人,因为买卖人口被抓过。”

“把人家孩子从妈妈身边偷来,就该坐牢。”

“不是这个,是因为她卖了女儿。”

“好象,我也听说过,把女儿卖到深山里给人作共妻。”

李春花没想到,江萌玉居然将她差点被卖进深山作共妻的事说出来,她难道不知道,这事说出来对她的名誉也有影响吗?

而且,这里居然有人听过她做过的那点事。这事之前不是只在村里流传过吗?什么时候县城的人也知道了?

她不由有些后悔,早知道就不招惹江萌玉了,实在是这事若是在县城传开,她以后还怎么在县城过日子?

江怀玉见萌玉将他们家对她做的事当众抖出来,心中也是非常着急。

她连忙站到台阶上,朝着众人喊道:“你们别听她胡说,若是我妈真做了买卖人口的事,那法律还能放过她啊,我们能站在这里吗?早就坐牢了。”

第398章 买房遇极品(六)

众人一想也对,这个李春花都已经被派出所抓了,现在既然能站在这里,而不是在牢里,说明这个李春没有罪啊。

难道,这个女孩说的话不实?

李春花又适时朝着江萌玉喊道:“你这丫头怎么这样说呢?我再怎么样,也是你的养母,就算你自己不喜欢我替你找的对象,你直接说就是,我也不会强迫你。

不管怎么样,你都不能告自己的父母啊。”

众人又被她的话引导了,是啊,就算再有不是,在农村来说,都是自己解决,哪有动不动将父母往牢里送的?